交通警察大队交通安全辅助服务招标公告
交通警察大队交通安全辅助服务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受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人)的委托;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安全辅助服务(现场事故处理勘查装备租赁)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实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旺招字QJ17230-0202
2.2 采购内容:租赁现场事故处理勘查装备2套(装备中应包含的设施设备:升降式照明灯、国产长排爆闪灯、车体爆闪、车载防闯入超级报警器与原有防闯入设备共用、连体立式LED显示屏、快速充电机、双电源隔离器、电池组、逆变电源、改造固定充电电池组、工业摄像机、摄像机防护罩、工业控制计算机、三维模拟研判系统(与原有绘图系统无缝对接,并能跨越四个平台使用,WINDOWS、Windowsmobile、IOS、android)、监控软件系统、视频压缩采集卡、云镜控制器、10寸液晶触摸屏、平板雷达、高清相机、GPS模块、执法抓拍软件、操作云台、供电系统柜、便携式测速显示屏、散热设备、车顶设备固定装置、配套内饰、货箱宝、防翻架、车体喷漆、整车贴太阳膜、线材、固件、密封绝缘材料、勘察设备载体等),采购预算:194.02万元。
注:1、三维模拟研判系统开标时需进行跨平台现场演示;
2、中标人合同签订前需提供完整的样品一套,如不符合招标要求,作废标处理;
3、投标时投标人需对包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3 租赁要求:租赁费用包含租赁期间税金、保险、燃油、维修维护等一切费用,租赁费用按年支付;租赁的车辆和所有设施设备产权应属投标人所有。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年。
2.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索取方式: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持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曲靖市麒麟区南江花园小区正门斜对面)获取。
4.2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7年9月26日14时30分~15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17年9月26日15时00分。
采购人: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联 系 人:邱永槟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 曲靖市麒麟区南江花园小区正门斜对面
2017年9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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