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前塘至福清庄前高速公路信息化管理系统技术服务X1标段招标公告
长乐前塘至福清庄前高速公路信息化管理系统技术服务X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联审榕招〔2017〕079号 | ||||||||||||||||||||||||||||||||||||||||||||||||||||||||||||||||||||||||||||
开标时间:2017-10-09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福州长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地区: | ||||||||||||||||||||||||||||||||||||||||||||||||||||||||||||||||||||||||||||
长乐前塘至福清庄前高速公路 信息化管理系统技术服务X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联审榕招〔2017〕079号 1.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乐前塘至福清庄前高速公路项目已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改委以《关于海西网长乐前塘至福清庄前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闽交建 〔2016〕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长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福州市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国家补助、福州市自筹约占40%,银行贷款约占60%。工程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关于福州长乐前塘至福清庄前高速公路项目标段划分的意见》(闽高指工 〔2016〕116号)的要求,为提高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信息化管理系统稳定有效地发挥作用,持续提升标准化建设,项目将信息化建设工程(包括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工地试验室数据管理系统、隧道门禁系统等)划为1个标段,招标人福州长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将对长乐前塘至福清庄前高速公路信息化管理系统技术服务X1标段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2.1 项目名称:长乐前塘至福清庄前高速公路信息化管理系统技术服务X1标段。 1.2.2工程概况:项目起点长乐市古槐镇前塘村,通过前塘枢纽互通与福州绕城公路东南段、长平高速公路相连,经长乐市罗联乡、福清阳下街道、龙山街道、海口镇、龙田镇,跨东港至江阴镇,终于江阴镇庄前村,通过庄前枢纽互通与渔平高速公路、江阴疏港支线相连,路线全长40.238公里,概算总投资57.93亿元。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00公里,路基宽度33.5米。全线设前塘(枢纽)、阳下、海口、龙江、上迳、庄前(枢纽)等6处互通立交。 1.2.3招标范围:长乐前塘至福清庄前高速公路信息化管理系统技术服务全线设置一个标段(X1),招标服务涵盖长乐前塘至福清庄前高速公路项目路基土建、房建、路面、机电工程等全范围内进行建设、安装、平台接入、调试、租赁、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工作,主要包括:系统机房及监控中心建设、视频监控摄像头安装、隧道门禁及定位系统硬件安装、组网建设及网络租用费、总体信息化系统云平台租用,负责按要求联网接入本项目的总体信息化系统平台等,同时,开展建设项目动态管控系统、视频监控管理系统等研发并投入应用。利用福建省高速公路综合监管一体化应用平台,实现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系统、桥梁构件信息二维码存储系统、建设项目动态管控系统、视频监控管理系统等在一体化应用平台得以实现查看,研发的系统必须能按照福建省高速公路综合监管一体化应用平台联网接入应用。具体招标内容详见下表: 表1
表2
1.2.4工期:相关信息化硬件类的配置(上述表1)应在 3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配套的现场技术服务期36个月。 应用系统类的配置(上述表2)工期3个月,各系统研发自发包人要求提交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2个月内完成与硬件配套对接、调试、应用等工作;技术培训及后续维护服务工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将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最低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 1.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或以上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资质; 1.3.3 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信息化系统项目。 1.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文件的获取1.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3)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人与其他单位资产关联及隶属关系框图(格式自拟)。 1.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1.4.3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1.5 投标文件的递交1.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同时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1.5.2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 9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1.5.3 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若有调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5.4 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原件、递交保证金的回执单(或银行保函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则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递交保证金的回执单复印件”各一份,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1.7联系方式招 标 人:福州长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金山公交综合车场办公楼3号楼6层 邮 编:350008 联 系 人:唐先生、周女士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8层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 传 真:****-********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监督部门: ①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 邮编:350000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 ②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 电话:****-******** 邮编:350000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 ③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电话:****-******** 邮编:350002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552号 2017年9月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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