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二三级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给水二三级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依兰县达连河镇给水二三级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113G170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依兰县达连河镇给水二三级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已由依兰县发展改革局以依发改【2017】27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依兰县达连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三供一业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依兰县达连河镇给水二三级管网改造工程施工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依兰县达连河镇
2.4建设规模:敷设给水管线及配套设施
2.5总投资额:约2300万元人民币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8计划工期:2017年9月30日-2018年6月30日
2.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需要出具企业所在地相关部门开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5年08月0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下同)无行贿受贿记录,至少具备2项类似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同时还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三者缺一不可,拟提供业绩的确认日期以有效的施工合同签定日期为准);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或异常名录等仅限于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下同)、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壹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要求)、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必须是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8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只允许投一个标段。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人需携带符合本招标公告以下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http://gsxt.saic.gov.cn/)。
(5)资质证书副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除外)。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投标人需要出具企业所在地相关部门开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10)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及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11)业绩佐证材料:近三年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同时还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三者缺一不可,拟提供业绩的确认日期以有效的施工合同签定日期为准。
(12)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证书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注册建造师1 人、施工员(工长) 1 人、质量员(质检员) 1 人、安全员1人(安全员无须提供岗位证,需提供所有人员二代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证明【提供近一年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保部门出具)】。
(13)《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14)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由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落款日期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报名期间内)。
(15)投标人需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上报名,并将报名成功网页截图打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登记的投标人,可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
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5.2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3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其他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依兰县达连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华城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177*****112
2017年9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网改 二三级管 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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