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分公司2017-2018年三类项目工程监理框架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广州分公司2017-2018年三类项目工程监理框架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广州分公司2017-2018年三类项目
工程监理框架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以下统称广州分公司)三类项目框架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批准,招标人为广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广州分公司2017-2018年三类项目工程监理(框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分公司2017-2018年三类项目。
2.2建设地点:广州黄埔 。
2.3建设规模:不适用 。
2.4建设投资:约3.0亿元。
2.5计划服务期: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广州分公司2017-2018年度三类项目(单项总投资小于3000万元且单项监理费小于100万元)且由工程管理部管辖的项目的工程监理(不含工程预结算审核),项目涉及炼油区贮运部区域、炼油区四个炼油作业部及动力事业部区域、炼油区公用工程部区域和化工区的项目,包括技措、隐患治理和环保治理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6#罐区隐患治理(一期)、原油5万罐组消防隐患治理、炼油区东门堆焦场抑制扬尘措施、CFB锅炉空气预热器改造、增加给水化水离子交换能力项目、化工污水深度处理改造、等项目。
项目基本在现有生产装置区内施工作业,即边生产边施工的“双边”工程,施工单位每周施工时间约5天,每天施工时间约4--6小时,且需服从因生产安排引起的临时停工和调整施工时间,因此要求中标单位在项目建设地点安排常驻监理部机构。
本招标项目投资估算总额约3亿元,预估本次框架招标的监理费为560万元,随着各项目设计深度及批复投资的变化,上述估算额会有增减,具体以甲方的委托书为准。
对本次招标范围中具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保留另行招标的权力,具体以甲方的委托书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3年以来(以(交)完工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装置改造项目监理业绩;
(5)2013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化工石油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年龄不超过55岁,2013年以来(以(交)完工时间为准)有石油化工装置改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工程实施阶段不得兼职非本招标人投资的其他项目。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3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
(2)购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新华东路9号中石化工程部南京项目管理中心7楼717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6)购买人的纳税识别号、税务登记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增值税开票信息。
5.投标保证金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时间:2017年9月26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
6.2截止时间:2017年9月26日09时00分。
6.3递交地点: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4楼开标室。
6.4递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沿河路109号4楼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开标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7年9月26日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4楼开标室。
7.3开标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沿河路109号4楼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石化路239号;
邮编:510726;
联系人:罗映娴;
传真:***-********;
电子邮箱:luoyx.gz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
邮编:100029;
联系人:刘琰;
电子邮箱:lyan@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13.注意事项
根据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进行招标。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潜在投标人需先登陆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TPweb4AAA),在网上成功完成潜在投标人入库注册(见网上《关于投标人库申请事宜的通知》相关内容)、本招标项目报名后,方可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购买地点、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未按照规定完成入库注册、本招标项目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已办理入库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只需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交易系统进行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9日
标签: 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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