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四平销售分公司2017年加油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四平销售分公司2017年加油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GXTC-*******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四平销售分公司2017年加油站设备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四平销售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5">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四平销售分公司2017年加油站设备采购项目;2.2 本项目招标内容:序号 | 品名 | 单位 | 数量 |
1 | 电视机 | 台 | 10 |
2 | 展示柜 | 台 | 16 |
3 | 冷柜 | 台 | 8 |
4 | 饮水机 | 个 | 15 |
5 | 空调机1P挂机 | 台 | 5 |
6 | 空调机3P柜机 | 台 | 5 |
7 | 空调机3P中央空调 | 台 | 8 |
8 | 电热水器 | 台 | 15 |
9 | 冰箱 | 台 | 8 |
10 | 吸油烟机 | 台 | 15 |
11 | 微波炉 | 个 | 15 |
12 | 电饭煲 | 个 | 15 |
13 | 电磁炉 | 个 | 15 |
14 | LED显示屏 | ㎡ | 80 |
2.5质量要求及质保期:产品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质保期为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资质及经营范围;
3.2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或销售合同;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卫星广场成基商务B座10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8">五.投标文件的递交********9">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5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须提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
5.4 定于2017年9月25日9时30分,在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招标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四平销售分公司
联系人:李青洪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卫星广场成基商务B座1002室
联系人:王建
邮箱:********32@qq.com">********32@qq.com
2017年9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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