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裕隆种业有限公司水稻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科裕隆种业有限公司水稻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稻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项目已由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湘农联[2015]269号)、(湘农联[2017]1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支持(90%)及自筹(10%),项目出资已到位。招标人为湖南科裕隆种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水稻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项目
2.2建设地点:长沙县春华镇、长沙市芙蓉区、邵阳市绥宁县
2.3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1100万元,属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7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长沙县春华镇田间工程,长沙市芙蓉区的厂房改造及加工、包装、冷库设备采购安装等,邵阳市绥宁县的种子基地建设等(详见施工图纸和上限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范围)。
2.8标段划分:六个标段
第一标段:水稻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项目(春华基地田间工程)。在长沙县春华镇亲本扩繁基地,维修农机及农资库270平方米。新建灌排渠1048米、新建机耕道786米、新建生产路169米、新建观测道320米、改造晒坪427.19平方米、新建引水钢管765米、土壤改良107亩、新建田间林网728米。工程造价约170.8万元。
第二标段:水稻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项目(厂区土建工程)。在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改造常温种子库774.20平方米、改造种子加工车间668.5平方米、改造低温低湿仓库2769.98平方米、改造检验检测室413.34平方米、改造育种实验室275.89平方米;在邵阳市绥宁县新建农机及农资库209.43平方米,新建种子收购及加工棚307.2平方米。工程造价约300.36万元。
第三标段:水稻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项目(种子加工设备)。设备采购费用约277.84万元。
第四标段:水稻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项目(种子包装设备)。设备采购费用约152.4万元。
第五标段:水稻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项目(检验、育种设备)。设备采购费用约43.96万元。
第六标段:水稻良种繁育及加工基地项目(制冷设备)。设备采购费用约83.4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二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或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1 项要求。
(4)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第三、四、五、六标段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第一、二标段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综合评估法(Ⅰ),第三、四、五、六标段评标办法参照政府采购的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间:2017年 9 月 4 日至2017年 9 月 8 日上午0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2)投标申请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到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322办公室(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报名: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限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限代理人参与报名时提供)(适合一至六标段);
2)营业执照(副本)(适合一至六标段);
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适合一、二段);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适合一、二段);
5)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或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适合一、二段);
投标申请人向代理机构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壹份,上述资料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一个单位只允许报其中任一标段。
①如投标人的上述证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应由年检或换证主管部门出具相关有效证明。
②报名资料中,凡涉及到“项目名称”、“姓名”、“单位名称”、“日期”、“有效期”等关键性内容时,务必准确、有效、完整,否则,可能影响投标报名,后果自负。
③逾期不予受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 月 / 日9 时30分(具体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csx.gov.cn/zbcg/)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公开招标活动由长沙县农业和林业局、长沙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进行全程行政监督。
长沙县农业和林业局:****-********
长沙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科裕隆种业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
联系人: 胡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楚天家园B栋902室(星沙分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
邮 箱:********@qq.com">********@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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