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财政部和宜春市财政局的委托,宜春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就宜春市本级城区(含温汤)范围内2009—2010年度中央党政机关公务出差住宿和会议接待定点饭店资格进行公开招标,此次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中央党政机关公务出差住宿和会议接待定点饭店,我省和外省各级党政机关出差人员和会议也可以使用,并享受同等待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JXYCCG-2008-146
2、招标项目:第一包:中央、省直和外省党政机关来宜公务出差住宿定点饭店资格
第二包:中央、省直和外省党政机关来宜党政机关公务会议接待定点饭店资格
3、资格有效期: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4、合格的投标人:
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具备的条件的服务商均可参加投标;
4.2在宜春市本级城区(含温汤)范围内的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和无星级)的社会宾馆、饭店和单位内部的宾馆、饭店、招待所、培训中心等,均可以参加投标。四星级、五星级饭店,如果其优惠价格不高于省直差旅费和会议费最高上限(见《江西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江西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也可以参加投标;
4.3投标人可以只参加公务出差住宿定点饭店或会议接待定点饭店投标,也可以同时参加公务出差住宿和会议接待定点饭店的投标。同时参加公务出差住宿和会议接待定点饭店投标的必须履行接待会议和出差散客双重义务;参加会议接待定点饭店投标的,可分别选择为省直二、三类会议提供接待服务,也可同时选择为省直二、三类会议的其中一类或两类提供接待服务,但无论选择哪种类别会议投标,其投标价格必须一致;其中投标省直二类会议的,相应具备承办中央级三类会议的资格。
4.4拒绝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审查以下资格文件:
5.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5企业资质证书(星级证书或相关单位颁发的有关证件);
5.6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7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8收费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9消防部门出具的安全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9月24日—2008年10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标书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宜春市财政局六楼,袁山西大道76号,原宜春学院成教学院新办公大楼)。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08年10月21日上午9时15分;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 2008年10月21日上午9时30分。
9、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宜春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宜春市平安路157号,火车站旁)
地址: 邮编:336000
10、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江西政府采购网 http://www.jxzfcg.gov.cn/
宜春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zfcg.gov.cn/
宜春市政府网 http://www.yichun.gov.cn/
江西省宜春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宜春日报
11、凡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对标书必须仔细阅读,有疑问请于2008年10月14日前以书面形式与宜春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请于2008年10月17日前以书面通知宜春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2008-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