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路遥文化艺术中心前期费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延川县路遥文化艺术中心前期费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延川县路遥文化艺术中心前期费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川县文体广电局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川县路遥文化艺术中心前期费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川县路遥文化艺术中心前期费用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YCZFCG-2017-111

三、采购人名称:延川县文体广电局

联系人:慕乐亭 联系方式: 135*****38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主要内容:延川县路遥文化艺术中心建筑设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预算:¥ 299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联系人:慕乐亭 联系方式:135*****385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副本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2016年10月以后,至少提供其中任意一个月)

4、投标供应商提供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5、近三年以来至少有两项类似项目业绩;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申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原件及一套加盖供应商公章(红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9月5日- 2017年 9月11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延川县财政局一楼;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九、开标时间: 2017年 9月28日下午15:00(如时间有变更,另行通知)。

十、开标地点:延川县财政局一楼。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9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费用 前期 艺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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