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妇幼保健院门卫室扩建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昌吉市妇幼保健院门卫室扩建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一、采购人:昌吉市妇幼保健院

二、采购文件编号﹕CJSCG-GC2017-107

三、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市妇幼保健院门卫室扩建项目

四、项目概况:因维稳工作要求,需扩建改造门卫室。

五、采购预算:控制在人民币18万元以内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询价现场提交原件或经公证处公证的公证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以上资质查验证件需现场提交(资质查验证件不接受二次提交,即在现场查验时,投标商应当一次性提供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证件)。

七、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附件

八、保证金缴纳

1、保证金:缴纳人民币叁仟陆佰圆整,询价现场密封提交(支票或现金)。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开发区支行

账号: ********3941 行号:********1050

联 系 人: 南苏宸联系电话:****-*******

九、询价时间、地点

本次询价将于2017年9月8日下午17:30分在昌吉市财政局一楼招投标室(长宁路17号)开始,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逾期送达的密封报价不予受理。

十、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须按照项目清单报价并汇总(见附件)。

2、询价采购报价单需密封提交,报价单填写需字迹工整、无涂改痕迹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清单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

不符合以上报价要求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

十一、成交原则

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果出现服务、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由采购人从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人。

注:如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经询价小组质询后不能再规定时间内说明理由,或说明理由但询价小组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视为无效报价.

十二、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供货验收合格后支付80%合同价款、剩20%质保期满后付清。

2、施工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日内开始施工,该工程工期为35天,每延期一天扣除1000元工程款。

3、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

4、保修期:质保期及维修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供应商报价包含所有费用(税金、运输、安装费用),交货地点为昌吉市妇幼保健院指定地点。

采购人联系人:董永涛 联系电话:136*****664

采购机构联系人﹕熊海洲 丁鹏

联系电话﹕0994—*******

传真﹕0994—2528713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zip" target="_blank">昌吉市妇幼保健院门卫室改造项目-清单

标签: 扩建 门卫 妇幼保健院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