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数字化设备项目谈判公告
代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数字化设备项目谈判公告
代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数字化设备项目谈判公告
代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代县人民法院委托,对代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数字化设备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DXCG2017—JZ090
2、项目名称:代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数字化设备项目(项目预算价:229700元)
3、采购内容:代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数字化设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2、要求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3、有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登记以来近期的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原始票据证明和年度审计报告;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5、随案生成数字化设备要与代县人民法院办案系统无缝对接,使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工作正常运行;
6、中标单位需进行安装、测试正常并对采购方人员进行三天现场培训;
7、《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通过有效年检
4.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
5.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年度审计报告;
6.本项目公告之日起由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注:参加开标会的法人或者是授权委托人必须经过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人员。
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二份。
四、谈判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
1、谈判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9月5日-9月7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5时-17时(双休日除外)。每套谈判文件100元,仅售电子版,售后不退。(谈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谈判文件将被拒收,不符合规定封装的谈判文件也将被拒收。)
2、谈判文件购买地点:代县财政局三楼政府采购中心
五、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7年9月12日上午9时30分前,在代县新城政务大厅三楼会议室提交,逾期不受理。(开标时须带上述资料原件和保证金回单)。
2、谈判地点:2017年9月12日在代县新城政务大厅三楼会议室开标,邀请谈判供应商派代表出席。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350---*******
联系人:孙永顺刘霞
开户名称:代县县级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工行代县支行
邮政编码:034200
采购人:代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59*****623
联系人:潘瑞波
七:投诉电话及单位:
代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50---*******
代县县级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9月0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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