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金山区船舶动态监管平台二期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3)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时参加本项目;(5)具有电子和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或具有住建部颁发的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二级及其以上;(6)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山区船舶动态监管平台二期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6-17-********,16-1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山区地方海事处作为金山区内河水上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承担着辖区内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水路运输、内河港口、内河航道、船员考试发证、船舶登记、船舶检验等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职能,维护着水运市场秩序。为加强辖区内航道的监管,金山区地方海事处计划用4-5年的时间分阶段完成上海市金山区船舶动态监管平台的建设,满足海事的业务管理需求和信息服务需求。金山区船舶动态监管平台一期已搭建了船舶动态监管平台,基本实现了辖区内的船舶的动态监管。在此基础上,金山地方海事提出了进一步加强船舶监管的需求,重点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航道、船舶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管理体系,构建一套完整的执法调度系统。同时,增强内外场设施的运维保障,提升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5、交付地址:上海市金山区航务管理所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后9个月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9-05 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9-11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 “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3)具有电子和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或具有住建部颁发的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二级及其以上;(4)安全生产许可证书;(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需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不接受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09-05 00:00:00至2017-09-11 23:59:59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现场报名及获取书面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报名材料成功后须于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进行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和购买招标文件。现场需提交的资料: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的所有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另需提供以上证照原件经核对后即刻发还。提交地点:金山区朱泾镇健康路642号。(2)招标文件成本费: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支付方式。(3)逾期不来购买招标文件或所提供材料不齐全及不合格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9-29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9-29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704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3)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1份,副本4份;技术标:正本1份,副本4份),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当纸质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本期项目具体内容包括:在张泾河中段、南段、重要桥梁、码头区及重要交汇处新建视频监控点,对紫石泾金山段进行“模改数”,并对未覆盖的危化品码头新建视频监控点,实现对危化品船舶的全程视频监管。项目二期将进一步增强金山区船舶动态监管平台,通过软件设计开发:新建移动执法系统,提升现场执法能力;引入一体化运维系统,实现软硬件设施统一管理。同时平台融合新建的视频图像和RFID信息,进一步提升危化品船舶、码头的安全监管,并搭建一套应急预案系统,强化事件的安全处置。工作内容包括:设备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为达到招标人要求的一切工作(招标人要求详见:第三章)。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航务管理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秀江路180号 |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健康路642号 | 邮编:201599 | 邮编:201599 | 联系人:潘军英 | 联系人:朱琳 | 电话:******** | 电话:150*****663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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