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红盐》、《丝绸驼铃》节目演出招标公告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红盐》、《丝绸驼铃》节目演出招标公告


各有关供应商:

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南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委托,对《丝绸驼铃》、《红盐》节目演出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经财政部门批准和网上公示无异议,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大型木偶剧《丝绸驼铃》拟向四川省大木偶剧院、大型川剧《红盐》拟向南充市川剧团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项目名称:南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丝绸驼铃》、《红盐》节目演出单一来源政府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预算:第一包人民币20万元;第二包人民币20万元;

四、本项目采购技术要求:

第一包:大型木偶剧《丝绸驼铃》

1、《丝路驼铃》木偶专场演出服务地点为南充市三区剧院或广场搭台演出。开展“百姓舞台.文化南充”木偶专场惠民演出服务5场,国庆放假期间每天一场,以《丝路驼铃》整台剧目演出,免费为市民赠票。

2、参与采购的演出服务单位须具备法人资格的文化单位或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具有演出资质的社会组织和团体。同等条件下,优先面向南充市内转制的文化演艺团体购买。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采购人设定的预算价格;

(2)成交的演出服务单位在送演出期间自行负责车旅费、住宿费等,不得向演出所在地收取任何费用。

(3)演出服务单位购买保险承诺书及安全责任承诺书(中标后为所有演职人员购买不低于60万元/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演出期间的所有安全责任由演出服务单位自行负责)。

3、(1)单位法人资格证或注册登记证书的(原件备查)复印件;

(2)演出剧(节)目清单及节目内容介绍;

(3)演职人员一览表;

(4)设施、设备、道具清单及照片;

(5)演出计划安排情况。

4、商务要求:演出活动从2017年10月1日至10月5日,完成所有项目的演出服务活动。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开始进行演出活动,所有演出场次结束后,凭演出确认单及相关手续,通过甲方评审确认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第二包:大型川剧《红盐》

1、《红盐》川剧专场演出服务地点为南充市顺庆区室内演出。开展“百姓舞台.文化南充”木偶专场惠民演出服务5场,国庆放假期间每天一场,以《红盐》整台剧目演出,免费为市民赠票。

2、参与采购的演出服务单位须具备法人资格的文化单位或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具有演出资质的社会组织和团体。同等条件下,优先面向南充市内转制的文化演艺团体购买。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采购人设定的预算价格;

(2)成交的演出服务单位在送演出期间自行负责车旅费、住宿费等,不得向演出所在地收取任何费用。

(3)演出服务单位购买保险承诺书及安全责任承诺书(中标后为所有演职人员购买不低于60万元/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演出期间的所有安全责任由演出服务单位自行负责)。

3、(1)单位法人资格证或注册登记证书的(原件备查)复印件;

(2)演出剧(节)目清单及节目内容介绍;

(3)演职人员一览表;

(4)设施、设备、道具清单及照片;

(5)演出计划安排情况。

4、商务要求:演出活动从2017年10月1日至10月5日,完成所有项目的演出服务活动。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开始进行演出活动,所有演出场次结束后,凭演出确认单及相关手续,通过甲方评审确认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文件封装及包含内容

文件的封装: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装订后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所有胶装后的副本单独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报价单装订后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报价文件包含内容:

1.公司简介

(1)报价人情况介绍;

(2)售后服务机构介绍,包括场所、人员力量等。

2.如不是企业法人代表的报价人提供的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代表须签字,格式见附件)。

3.报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报价人无须提供后两项)

4.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5.报价人出具的承诺函原件(参考格式及内容见附件)。

5.报价一览表(参考格式见附件)。

6.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及货物(或系统)技术描述。

7.售后服务描述。

8.验收清单。

9.报价人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报价须知

1.供应商按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报价原则:

(1)满足需求原则。报价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报价邀请中所规定的参数要求、售后服务及交货时间等要求。对于没有满足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将视其为无效报价。

(2)低于市场平均价原则。报价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低于同期同类商品的市场平均价格。

3.报价有效期

(1)报价有效期为交易中心规定的报价之日后90天。

(2)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于原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报价人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报价人可以拒绝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报价。

4.报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按照本邀请书的相关要求,准备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均需打印,由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必须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报价文件中。

5.知识产权

(1)报价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报价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报价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报价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报价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报价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6.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须向交易中心缴纳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涪江支行;帐号:0511 0017 1001 5030),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节目正常演出完,购买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交易中心在收到《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演出验收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履行合同,交易中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付款:演出活动从2017年10月1日至10月5日,完成所有项目的演出服务活动。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开始进行演出活动,所有演出场次结束后,凭演出确认单及相关手续,通过甲方评审确认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采购资金由国库集中支付的,采购人应提供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等向财政国库申请办理。自筹资金由采购单位直接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八、报价程序

1.报价供应商现场递交报价文件;

2.采购小组审阅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

3.报价供应商对本次报价作简要陈述;

4.采购小组按照采购需求与报价供应商就产品的技术指标、售后服务、价格等洽谈;

5.采购小组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确定成交。

九、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间及方式:本项目须先在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后方可网上报名,拟定供应商请于2017年9月11日18:00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下载或登录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cncggzy.com.cn)网上下载

(注:未在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的投标人请进入www.scncggzy.com.cn首页按“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注册的公告”进行各项注册、复核等事宜. 注册联系人及咨询电话:马女士****-******* 唐先生****-*******平台操作咨询电话:****-*******)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0*****33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

十一、采购地点:南充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

十二、采购时间:2017年9月12 日上午10:00

2017年9月 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演出 节目 驼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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