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南办处塔湾水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合川区南办处塔湾水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川区南办处塔湾水库工程已由区发改委批准建设(合川发改发[2008]505号),项目业主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招标人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合川区南办处塔湾水库整治工程。
工程内容:(一)土(石)坝工程:1.土方开挖:138m3 ,2.粘土回填:119.2m3 ,3.C15水现浇混凝土护坡:7.3m3,4.M7.5水泥砂浆砌条石齿墙:130.6m3 ,5.C15混凝土马道:28.5m3 ,6.钢筋制安:0.4T ,(二)溢洪道工程:1.石方开挖:204.72m3,2.C20钢筋混凝土边墙衬砌:38.52m3,3. C20钢筋混凝土底板衬护:97.2m3,4.钢筋制安:2.7T,5.φ16锚筋L=10.9根,征用地0.95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叁级或水利、水电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诚信业绩,项目人必须具备项目经理资格,并有资历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该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9月25日至2008年10月6日,日上午8:30时至12:3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鲜章),在合川区南办处办公楼125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10月15日17时00分,地点为合川区南办处办公楼125办公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交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及《合川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地址:合川区南办处办公楼125办公室
联系人:何景涛
联系电话:***-********(办公室)
联系电话:135*****126(手机)
合川区人民政府南津街街道办事处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六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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