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大队营房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大队营房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嵊泗县公安消防大队
招标代理:舟山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嵊泗县公安消防大队营房改扩建工程
工程地址:嵊泗县菜园镇
工程概况:工程总建筑面积:3570.5平方米。
招标范围:嵊泗县公安消防大队营房改扩建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基础(包括桩基)、上部建筑、结构、水电安装、装修、消防,原部分基础、门房、库房、小饭厅、门窗、三层梁板拆除、挡土墙、围墙及市政排水等工程。
工程预算:约639.0438万元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12万元整
一、申请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在2016-2017年度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筑预选施工总承包商名录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市内企业。
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
3、投标人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企业营业执照 | 真实有效。 |
2 | 企业资质 | 在2016-2017年度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筑预选施工总承包商名录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市内企业。 |
3 | 企业、人员安全生产许可证 | 真实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均须提供任职文件。 |
4 | 企业、项目经理经营行为 | 企业、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三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
5 | 项目经理资质 |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 |
6 | 项目经理近两年承接的项目 | 提供项目负责人手册和《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两者记述应一致,该表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
7 | 项目班子配备 | 项目班子人员必须配备齐全(其中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须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须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且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
8 | 诚信承诺 | 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
注:1、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竣工验收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包括项目竣工核销记录)为准。2、正在受公示的不良行为未被界定为一般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以下规则认定:①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被外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如记录中明确公示期间禁止承接业务的,在进入我市建筑市场时应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外地从事建筑活动时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违法违规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等情形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在进入我市建筑市场时原则上应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③上述情形外的不良行为记录,可认定为一般不良行为。④不良行为公示未明确公示期限的,自发文之日起界定为一年。3、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实,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无法提供原件核实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发文部门盖章确认。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其他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报名表和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所有资料(一式三份且按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出示原件。
(2)标后管理按舟政办发[2014]114号文件《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管理规定》执行。
(3)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按舟建发[2017]108号文件《舟山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二、有意向者请于2017年9月5日至9月1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到16时30分到嵊泗县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嵊泗县菜园镇育才路4号 )报名,逾期不候,节假日不予受理。
三、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含电子光盘费200元),售后不退。
代理单位联系电话:****-*******、186*****706 传真:****-*******
联系人:王赟博
□市属 □定海区□普陀区 □岱山县 ■嵊泗县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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