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学生的公示
关于2017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学生的公示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学与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校行办〔2015〕137号)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本科学籍管理规定》(校行办〔2014〕192号)文件要求,现对2017年春季学期我校转专业学生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
2017年9月5日—9月7日(3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教学运行与质量保障科
联系人:李老师、宋老师
三、公示要求
1.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 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 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层次 | 原专业 | 拟转入 |
1 | ********64 | 张添 | 本科 | 广告学 | 学前教育 |
2 | ********29 | 鲁强 | 本科 | 学前教育 | 商务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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