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运通高速公路管理发展有限公司齐北分公司取暖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运通高速公路管理发展有限公司齐北分公司取暖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运通高速公路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齐北分公司取暖煤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黑龙江协和龙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黑龙江省运通高速公路管理发展有限公司齐北分公司的委托,对黑龙江省运通高速公路管理发展有限公司齐北分公司取暖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投标。
一、文件编号:HXLJTX*******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运通高速公路管理发展有限公司齐北分公司取暖煤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1、采购单位:黑龙江省运通高速公路管理发展有限公司齐北分公司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供货时间:签订合同15天内;
4、付款方式:煤质量及数量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后,在年度取暖期结束后,甲方一次性付清煤款。
5、技术要求:
型煤:⑴发热量:应大于16.6-20.8MJ/kg
⑵蜂窝煤端面抗压强度:直径102毫米,大于600N/块;直径127毫米,大于700N/块
⑶热稳定性:燃烧时不塌炉、不堵孔、不结渣、不爆裂。
⑷上火速度:大于1度每分
⑸火力强度:大于15克每分
⑹热效率:大于40%
⑺灰熔融性:大于1100度
⑻型煤尺寸:20厘米*20厘米,每块重量为4公斤,误差不得高于±0.25公斤
⑼验收及计量方法:型煤尺寸为20厘米×20厘米,每块重量为4公斤,误差不得高于±0.25公斤,采购方验收时为按吨验收且破损的型煤不予接收。
原煤:发热量不低于5000热卡,煤块颗粒直径不小于2cm。
6、总投资:约206万元
四、数量计量
型煤2130吨,原煤1350吨,以甲方指定地秤衡称量为准,甲乙双方共同监磅。 称量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投标要求:投标人需整体投标;不可拆包投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该项
目经营资质且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1、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所经销产品生产厂家、产品的检验报告或厂家出具的随货合证,技术规范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以及执行规范。
2、只接受同一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经销商代理证或授权书。
3、 投标单位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原件(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七、报名资质要求及报名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煤炭批发或经营销售)开户许可证。等内容;并
且有一定的经营场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三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黑龙江协和龙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登
记。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4日至 2017年9月9日,上午8:30—10:30时,下午1:30—3:00时,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出不退。
九、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市劳卫路4号
十、开标时间:2017年9月25日上午09:00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开标地点:黑龙江协和龙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黑龙江省运通高速公路管理发展有限公司齐北分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协和龙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雨杭
联系电话:156*****666 黑龙江协和龙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劳卫路4号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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