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监狱狱内超市经营权转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泉州监狱狱内超市经营权转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狱内超市经营权转让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泉州监狱 | ||
行政区域 | 泉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05日09:2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05日08:30至2017年09月11日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0月10日09:00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 ||
预算金额 | ¥3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萍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868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泉州监狱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泉州东岳山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警官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4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萍 177*****868 |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泉州监狱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狱内超市经营权转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狱内超市经营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FJHR*******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萍
项目联系电话:177*****8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泉州监狱
地址:泉州东岳山
联系方式:李警官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萍 177*****86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40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狱内超市经营权项目
服务期限:经营期限为两年(自2017年11月18日起至2019年11月17日止,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项目概况:为满足监狱服刑人员日常生活所需,落实监狱关于服刑人员日用品采购“点菜制”和实现服刑人员日常购物与社会超市“同质同价”的要求,拟对福建省泉州监狱狱内超市的经营权转让进行公开招标,详情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独立经营的固定超市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投标人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③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⑥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有效的上一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正文及附表{报告正文应体现有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及本单位中国注册会计师盖章及签字(若为授权会计师盖章及签字的,应提供授权书),附表应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等};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应同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或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应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批复、纪要等,否则视为无效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的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机关的印章)。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的任一个月的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凭据须为加盖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收讫凭证或电子缴费凭证等证明材料且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中必须包含投标人授权代表)。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A.投标人在福建地区须设有2家社会独立经营的固定超市且2家门店面积均≥2000平方米,或设有3家以上(含3家)累计面积≥6000平方米的固定超市,须提供门店名称、地址、营业执照、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B.投标人须提供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配送人员名单(人数≥五人)。C.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配送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部门签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⑨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胶装在技术商务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⑩投标人信用证明: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查询结果所在页的网址)。11.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 招标人可在不事先通知中标人的情况下对中标人的经营情况、卖场门店具体地点等情况进行现场审查,若发现中标人实际经营情况与投标文件响应不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3.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材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材料提供不完整或未提供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5日 08:30至2017年09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或未办理报名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文件、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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