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迈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处置利用废矿物油10000吨/年、废乳化液油烃水混合物30000吨/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江苏迈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处置利用废矿物油10000吨/年、废乳化液油烃水混合物30000吨/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江苏迈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熊主任电话:****-********
二、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程工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4@qq.com
三、项目基本情况
江苏迈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注册资金4500万元,法人董正平,位于扬州市杨庙环保产业园,基地占地面积为17127.7m2(约25.69亩)。经营范围为:从事环保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能源环保设备、化工设备、机电设备、环保专用设备、数控设备、检测设备、塑料制品、仪器仪表、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维修与保养;环保工程的施工、设计;危险废物经营。
江苏迈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2.05万元建设综合处置利用废矿物油10000t/a、废乳化液油烃水混合物30000t/a项目,该项目已获得扬州市邗江区发改委出具的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017-321003-77-03-515465。该项目拟征地约25.69亩,总建筑面积9985平方米(包括水处理车间、废矿物油处理车间、办公综合用房、罐区、公共附属用房、门卫等);新建一套废矿物油处置利用系统、一座废乳化液油烃水混合物处置系统及其它配套装置、配套设施。该项目为回收处置综合利用,不从事生产矿物油、乳化液油烃水混合物等化工产品。本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建设综合处置利用废乳化液30000t/a,废矿物油10000t/a,新建一座规模为6000t/a焚烧炉;二期新建一座四层仓库,建筑面积约4033m2。
四、环评主要结论
(1)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评价区域内SO2、NOx、PM10、氨气、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等监测因子的监测结果均小于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表明:监测期间,评价范围内京杭大运河监测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环境功能要求,团结湖水库的水质能够满足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环境功能要求。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本项目厂区各厂界昼夜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厂区内土壤监测点各监测项目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要求。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拟建地区域地下水质量总体较好。
(2)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项目分为施工期和营运期,在此期间不可避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因此建设方必须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将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a、施工期
本项目计划于2017年10月开工,施工期为12个月,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扬尘和固废等。
b、营运期
废气:①蒸发工序、精馏工序、精制气提工序产生的不凝气(G1-G5):本项目蒸发工序、精馏工序、精制气提工序产生的不凝气中的油气量分别约40t/a、10t/a、18t/a、12t/a、20t/a,本次评价以非甲烷总烃计,则非甲烷总烃G1-G5的产生量共计约100t/a。②配伍废气(G6):配伍有组织废气G6以非甲烷总烃计,产生量约0.1t/a。③熔盐炉废气(G7):该项目熔盐加热炉所用燃料为轻柴油和废矿物油回收工艺产生的不凝气G1-G5、配伍废气G6,烟气产生量为4144万m3/h,SO2产生量约5.184t/a、NOx产生量约5.184t/a、烟尘产生量约5.184t/a。④焚烧废气(G8):本次环评参照南京福昌和江苏康博的污染源数据,同时结合企业焚烧固废情况,综合得出本项目焚烧炉焚烧尾气G8排放情况,SO2产生量约35.28t/a、NOx产生量约10.58t/a、CO产生量约3.52t/a、烟尘产生量约105.84t/a、氯化氢产生量约21.16t/a、氟化氢产生量约4.24t/a、二噁英类产生量约1.76t/a×10-7。⑤罐区废气(G9):储罐小呼吸损失量约3.24t/a、大呼吸损失量约1.8t/a。仅卸油品结束后加注管线内少量残留的油气无组织排放,收集效率大于95%,收集处理的储罐大小呼吸废气G9约4.86t/a。⑥废乳化液储存卸料废气(G10):根据《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GB11085-89),损耗率约0.01%,逸出量约3t/a。储存区、卸料区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约90%,收集的有机废气G10约2.7t/a。⑦污水处理设施恶臭(G11):未经厂房内的强制抽风系统收集时,1#厂房内的废气为氨气0.19t/a、硫化氢0.01t/a,厂房内抽风管道废气收集率80%。收集的氨气约0.152t/a、硫化氢约0.008t/a。
废水:建设项目清洗废水排放量约44181m3/a,产生的生产废水包括废矿物油再生装置废水(W1)、低浓度废乳化液废水和高浓度废乳化液废水(W2)、余热锅炉排污废水(W3)、碱液脱硫系统废水(W4)、废气吸收处理废水(W5);其他废水包括废油车间清洗水(W6)、废乳化液车间清洗水(W7)、实验室废水(W8)、初期雨水(W9)、职工生活污水(W10)等。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反应器搅拌、排风机等机械设备及其它各类液泵、风机等机械动力设备,其噪声声级为80~85dB(A)。
固废:本项目固废分为生产固废和生活固废。焚烧处理前,本项目生产固废主要包括废矿物油再生后的渣油约1100t/a、白土渣约800t/a、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约4000t/a、废树脂约5t/a、废活性炭约29t/a。其中废矿物油再生后的渣油、白土渣、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活性炭、废树脂送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处理后,本项目生产固废主要包括焚烧系统灰渣约400t/a、收集的飞灰约240t/a、碱液循环池污泥约50t/a。生活固废有职工的生活垃圾约4.5t/a、餐厨垃圾约0.1t/a。
风险:本工程风险评价的最大可信事故设定为大量油品外泄、焚烧炉操作不当造成的火灾、爆炸事故。①事故状况下,储罐破裂导致的油品泄漏速率约为71.9kg/s。假定事故控制响应时间为15min,则事故状况下储罐破裂导致的原油泄漏量约为64.7t。②油品储罐破裂状况下泄露汽油的油料挥发源强约为0.33kg/s。③油品火灾事故的情景下,不完全燃烧伴生的CO产生速率约为7.18kg/s。
(3)主要环境影响
a、施工期
施工期污水由于量小且较为分散,其给环境带来的影响是局部的、一般性的、短期和可逆的。一旦施工结束,影响也就消除,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不良影响。
施工废气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但这些因素给大气环境带来的影响是局部的、短期的。通过提高施工组织管理水平,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测,监督施工企业,在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的同时,将施工行为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减低到最小。
施工噪声将对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是通过加强管理,严禁部分机械夜间施工等措施可将其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而且施工期噪声影响是短暂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及其环境影响也随之结束。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排放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不再增加,通过积极有效的施工管理措施,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b、营运期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①区域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各污染物中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其中3#排气筒排放的二噁英类占标率最大,约4.23%,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同时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大气防护距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推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预测模式计算,本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③根据卫生防护距离的选取原则,结合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情况,本项目以厂界需要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从周边概况图可以看出,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设置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本报告直接引用《扬州市汤汪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建、提标及再生水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中关于汤汪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对纳污水体影响的评价结论:①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在污水厂正常工况下排水对于六圩下游断面的COD、氨氮和BOD5浓度最高增量分别可以达到0.3mg/L、0.03mg/L和0.06mg/L,对断面的水质相对影响较小。②在污水厂正常工况下排水对于六圩下游断面的COD、氨氮和BOD5浓度最高增量分别可以达到0.6mg/L、0.045mg/L和0.14mg/L,相对污水厂正常工况下对断面的水质的影响较大,因此为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减少事故后的污染影响,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建成投产前制定事故防范措施,配备相当数量的应急设备和器材。
(3)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通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四侧昼间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合理利用,可做到固废“零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减至最小程度。
(5)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本项目生产车间地面、罐区、厂区全都采取防渗措施,本项目不向地下排水废水、废液、固废,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6)环境风险评价
根据物料泄漏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本项目各类环境风险事故状况下,不同污染物的半致死浓度影响范围计算结果如下:①原油储罐破裂,泄漏油品挥发的烃类组分预测浓度均低于半致死浓度限值;②原油储罐破裂,泄漏油品燃烧情况下伤害范围为汽油罐区边界外81.2m区域,不会对厂区外居民造成伤害;③原油不完全燃烧时,伴生CO半致死浓度影响范围为储罐围堰周边124m区域,立即威胁生命和健康浓度影响范围为储罐围堰周边217m区域,该区域范围内无居民。
考虑泄露原油不完全燃烧伴生CO半致死浓度影响范围的面积,结合区域人口密度分布,估算本项目的风险值约为8.33×10-5/a次/年,低于行业可接受水平8.33×10-5/a。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4)环境保护措施
⑴废气防治措施
①废矿物油回收装置真空泵废气G1-G5、配伍废气G6:废矿物油回收装置真空泵废气通过无缝连接的密封管收集后,与配伍区产生的废气经强制抽风系统送熔盐炉装置燃烧处理,保证固废储存和配伍系统内的有害气体不外溢,收集效率大于98%,经燃烧处理后,最终与熔盐炉柴油燃烧废气共用一个烟囱排放,即经15米高1#排气筒排放。
②熔盐炉柴油燃烧废气G7:本项目选用轻柴油,该项目熔盐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低碳燃烧技术(LNB)的脱硝效率约在40%左右,处理后的废气直接经15m高1#排气筒排放。
③焚烧系统废气处理G8:本项目焚烧系统在运行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O2、NOx、CO、烟尘、氯化氢、氟化氢和二噁英类等,烟气净化系统由旋风除尘系统、急冷系统、干式脱酸系统、活性炭喷射系统、布袋除尘系统以及碱液喷淋系统六部分组成,通过引风机经35m高2#排气筒排放。
④油罐呼吸废气G9:企业拟在各储罐排气口、呼吸口通过无缝连接的密封管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外排,收集效率大于95%,活性炭对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吸附效率约90%,经15米高3#排气筒排放。
⑤废乳化液储存卸料废气(G10)、污水处理设施恶臭G11:1#厂房强制抽风系统废气和废乳化液储存区、卸料区有机废气,收集效率约80%,收集的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硫化氢、氨气的去除率可达到80%以上,非甲烷总烃的去除率可达到90%以上,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15米高4#排气筒排放。
⑵废水防治措施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等清下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区域雨水管网。本项目污水站设计处理规模为150m3/d,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低浓度废乳化液废水和高浓度废乳化液废水配比调节后,采用二级中性Fenton+厌氧+反硝化处理,然后其他废水与其混合后,采用A/O法进行处理,既生物脱氮,同时去除部分COD及其它污染因子,经上述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扬州市汤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京杭大运河。
⑶噪声防治措施
①在工程设计上生产线采用减振台基础;生产车间门窗均采用隔声门、隔声窗,以降低风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②物料输送的各类机泵基础设橡胶隔振垫,以减振降噪;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均加设挠性接头以减振。③空压机安装在密闭的专用房间,对噪声较大的设备,房间内壁铺设吸声材料,采取隔声门、隔声窗等措施。
⑷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焚烧系统产生的灰渣、飞灰分别收集处理后,委托扬州杰嘉工业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安全处置。灰渣和飞灰等危险固废必须进行必要的固化和稳定化处理之后方可运输,运输需使用专用运输工具,运输工具必须密闭。碱液循环池污泥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食堂餐厨垃圾交由有废油回收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固废贮存:新建一座一般工业固废库(200m2)、一座危险固废临时存放库(400m2)。
⑸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将1#厂房(水处理车间)、2#厂房、4#厂房(废矿物油装置区)、3#厂房(焚烧炉+配伍区、熔盐炉+熔盐池)、事故应急池、罐区作为重点区域,采用耐酸抗压地面等重点防腐、防渗漏措施,有效的防止原料腐蚀地面;其他一般防腐防渗区域应采取有效的混凝土硬化地面措施。此外,生产厂房、罐区四周应设应急截留围堰;渗滤液纳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⑹风险防范措施
江苏迈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应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4号)、《关于深入推进环境应急预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2]221号)等要求编制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火灾、爆炸和物料泄漏时的应急措施,应急预案应根据《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相关要求编制,且应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项目实施后,废水、废气、噪声治理方案切实可行,能够保证达标排放;固废处置方案可行,全部达到有效、安全处置。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环境质量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反应;在了解项目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对项目持何种态度;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评价机构索取建设项目的基本资料。有关信息在整个征询公众意见期间均处于公开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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