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标准化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鱼塘标准化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鱼塘标准化整治工程--东涌镇三沙村四陇围仔(235亩)

施工招标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东涌镇三沙村经济合作社现对广州市番禺区鱼塘标准化整治工程---东涌镇三沙村四陇围仔(235亩)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东涌镇三沙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 ********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涌镇三沙村委

二、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麦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西城路27号

三、 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鱼塘标准化整治工程---东涌镇三沙村四陇围仔(235亩)

四、 项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涌镇三沙村

五、 项目规模:7米主塘基长371米,宽7米;5米主塘基长873米,宽5米;副塘基长2904米,宽3米;排灌渠道长848米,15口鱼塘共235亩。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六、 质量要求:合格

七、 资金来源:财政负责90%,镇村负责10%

八、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九、 招标内容:按招标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和要求,承包设计图纸内包含的道路、土石方、渠道、鱼塘入水口及工具棚等全部工程。

十、 本工程的投标最高报价值为:人民币773200元整。

十一、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十二、报名时间:

2008年 9 月 27 日(工作时间:上午9:30时~11:30时,下午2:30时~4:00时)。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三、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一楼大堂(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白沙路101号)。

十四、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按网上的格式下载填写);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必须按招标公告所附格式填写,授权委托证明书被委托人多于一人或不按公告所附格式填写的将视为无效)

3、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4、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不含暂定叁级)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不含暂定叁级)或以上资质

5、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规定情形的,执行该通知);

6、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水利类专业三级或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且符合广州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

(2)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水利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同级别的临时建造师)或以上,项目负责人资格应符合《关于建筑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和《转发省建设厅关于目前我省实施注册建造师制度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309号)的规定),且符合广州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

7、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妥企业备案手续。资格审查时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网站“广州市建筑行业企业及机构资质备案数据”内容为准;

8、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9、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 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1、 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 为避免投标单位使用不同版本的投标申请公函、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证明书、承诺书而引起的评审争议,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申请公函、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证明书、承诺书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格式填写,如未按附件格式填写或未填写完整的,将视为未响应招标公告要求而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十五、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正式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企业名义向以下账户缴纳人民币5万元正的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进账单或支票形式,不接纳银行转账),收款单位: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银行账号:****************0006,开户行:建行天润路分理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答疑会后 3 个工作日内下午5时前到户,该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出具的为准)复印件也必须在答疑会后 4 个工作日内下午5时前送交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如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按时到户或不以投标企业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正式投标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资格。

十七、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参加答疑会,但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发标会和开标会,发标会、答疑会和开标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八、如认为本次招标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或发现投标单位有违反招标投标法规行为的,可向以下单位反映:(1)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传真电话:********;(2)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电话********;(3)广州市番禺区监察局,投诉传真电话:********;投诉以正式书面投诉文件为准,并署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十九、本公告在番禺区建设局信息网和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拟在番禺区建设局信息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不同之处,以在番禺区建设局信息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注意事项:

1、报名资料一式一份。

2、投标申请人自备密封袋,报名资料封面写明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受托人及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

3、《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中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凡采用复印件的均要求提供原件复核,复印件每页采用A4纸加盖法人公章并按上述顺序排列、标明页码、装订成册并在报名资料的骑缝处盖上法人公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为无效。

4、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证明书中的被委托人须到场,并带备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

5、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齐全且符合要求,有一项或以上不符合要求的即视为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不通过。

广州市番禺区东涌镇三沙村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2008年 月 日


附件1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广州市番禺区鱼塘标准化整治工程---东涌镇三沙村四陇围仔(235亩)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投标申请公函(按附件2格式)

原件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按附件3格式)

原件

3

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附件3格式)

原件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核查原件

5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核查原件

6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受理回执只限于《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中规定的情形才需提供)

核查原件

7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包括有效的年审页)或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项目负责人未取得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提供符合穗建筑[2008]309号,穗建筑[2008]192号规定的资料

核查原件

8

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核查原件

9

没有违反本招标公告第十四. 8、9、10、11点要求的承诺书(按附件4格式)

原件

10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妥企业备案手续

网上核查(不需提供资料)

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2

投标申请公函

广州市番禺区东涌镇三沙村经济合作社:

按照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广州市番禺区鱼塘标准化整治工程---东涌镇三沙村四陇围仔(235亩)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 (单位名称) (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单位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申请人名称:(盖章)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日期 :2008年 月 日

附件3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人 证 明 书

兹授权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参与广州市番禺区鱼塘标准化整治工程---东涌镇三沙村四陇围仔(235亩)投标报名、发标会、踏勘现场、答疑会、开标会等投标事宜。委托代理人在该工程投标过程中所做的一切行为,本公司均予以承认。

有效期限: 年 月 至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授权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采用统一格式,其他格式无效。

附件4

没有违反广州市番禺区鱼塘标准化整治工程---东涌镇三沙村四陇围仔(235亩)施工招标公告第十四. 8、9、10、11点要求的承诺书

广州市番禺区东涌镇三沙村经济合作社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4、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我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料是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没有存在虚假材料,一经发现或被投诉,经确认证实后,招标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投标资格。

投标人(公章):

2008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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