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和科技审判委员会会议室建设投标邀请函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和科技审判委员会会议室建设投标邀请函
我中心受有关单位的委托,就“科技法庭建设和科技审判委员会会议室建设项目”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生产和供应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NCZFCG2008-A033
2. 项目内容:
A标段:科技法庭建设
B标段:科技审判委员会会议室建设
具体规格、技术要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设备的技术、质量标准按国际标准和国家现行标准(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
投标人可针对以上二个标段的全部设备或某一标段的设备进行投标,并可分标段中标。投标人如对以上二个标段进行投标,应分别编写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和包装,并在所有的包装袋上清楚标明所投标段的名称,否则其投标不予接受。
3. A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3.1 注册资本须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的供应商;
3.2 近三年必须有二个以上(含二个)单项目100万以上(含100万)的音视频或系统集成工程成功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合件为准);
3.3 在南昌必须设立机构,且有三名以上技术人员(以南昌市社保证明为准);
3.4 主要设备(科技法庭核心处理设备、科技法庭专用软件、摄像机、证物投影仪、投影仪)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此次投标产品的有效授权和服务承诺函。
4. B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4.1 注册资本须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的供应商;
4.2 近三年必须有二个以上(含二个)单项目50万以上(含50万)的相类似成功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合件为准);
4.3 在南昌必须设立机构,且有三名以上技术人员(以南昌市社保证明为准);
4.4 主要设备(科技审委会软件、集中控制软件、矩阵、显示器升降系统、话筒、显示器、手写板及批注软件)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此次投标产品的有效授权和服务承诺函。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审查以下资格文件:
5.1 单位介绍信;
5.2 经过本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9月25日—2008年10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标书每标段每套售价: 200元人民币,如须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7. 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南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8.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08年10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投标保证金收取
开户单位:南昌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南昌市商行工人支行 帐号:188*****811******* -********93
联系电话:****-*******
10. 标书款收取
开户单位: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市商行红谷滩丰和支行 帐号: 188*****811******* -********53
联系电话:****-*******
11. 南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南昌市招投标中心大楼五楼516室
联系人:谢美玲 电话及传真: ****-*******
网址:www.nc.gov.cn-政府采购 邮 编: 330038
电子信箱:zfcgzx@nc.gov.cn
南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9月25日
2008-9-25 15:26:19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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