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瑞集团天津非晶变压器》二期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南瑞集团天津非晶变压器》二期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南瑞集团天津非晶变压器项目》二期绿化工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南京南瑞集团公司(天津)非晶合金电力设备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现招标人委托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项目实施期限/计划工期 | 建设地点 | 备注 |
1 | 《南瑞集团天津非晶变压器项目》二期绿化工程 | 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南瑞集团天津基地二期工程厂房四周的绿化施工,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二期工程厂房四周7609㎡与南大门主干道西侧1204㎡。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书。 | 2017年10月1日开工,2017年11月30日竣工验收 | 天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至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项目经理: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4年7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同类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 企业业绩要求:至少提供2014年7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的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1份;(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的招标中同时投标;
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应当合法有效,由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未提供合法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做否决投标处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注意事项
4.1本次招标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按附件格式填写“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申请表”,同时将excel版“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申请表”以及电汇底单,同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38@qq.com,邮件主题为“投标人单位全称+项目名称”。收到邮件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把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给投标人。
4.2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仅接受电汇形式的汇款方式,投标人须以对公银行账户汇款至下述账户,汇款底单附言必须注明“项目名称+购标费”(不接受个人汇款和超级网银汇款),购买多个标包招标文件须合并汇款(切勿分标段汇款)。标书费发票在开标现场领取,如没有领取,开标后统一邮寄,标书费发票查询电话为:***-********。
帐户名称: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账 号:1100 6124 2018 0101 265 88
如因投标人内部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同一标包招标文件的,招标文件费用售后概不退还。
4.3 标书款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4 如贵公司中标,且贵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请提供清晰彩色版的一般纳税人登记证扫描件并在“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里填写完整准确的相关信息后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但未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证扫描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不是一般纳税人的投标人,均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注:如中标服务费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项目,均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5发票一经开出不予更正、退换、作废。
4.6 本项目购买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六区2号楼七层
邮编:100070
项目负责人:张吕
传真:***-********
电子邮箱:********38@qq.com
保证金联系人:张萌
电话:***-********
电子邮箱:********38@qq.com">********38@qq.com
4.7未按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26日上午 9:30。投标文件递交(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投标文件集中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当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六区2号楼5楼会议室。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7.合规声明
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2017年9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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