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暴服、微光夜视摄录仪、防护服等招标公告

防暴服、微光夜视摄录仪、防护服等招标公告

海南政府采购中心应急物资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HNGP2008-005800

1、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海南政府采购中心

2、委托招标单位:海南省公安厅

3、招标项目内容:见下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参考规格和要求

单位

数量

包号

1

防暴服

(见招标文件)

230

A包

2

防弹盾牌

(见招标文件)

40

A包

3

车载无线电台

(见招标文件)

5

B包

4

手持对讲机

(见招标文件)

50

B包

5

微光夜视望远镜

(见招标文件)

2

C包

6

微光夜视摄录仪

(见招标文件)

2

C包

7

账篷

(见招标文件)

90

C包

8

抓捕网

(见招标文件)

50

C包

9

路障

(见招标文件)

50

C包

10

防毒衣

(见招标文件)

40

C包

11

防护服

(见招标文件)

100

C包

12

移动发电设备

(见招标文件)

5

D包

13

充气床垫

(见招标文件)

300

E包

4、招标文件发售:即日起

地点:海南政府采购中心.海口市华海路3号,安海大厦7楼 (邮编570125)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汇款购买须知:请将所须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详细列明,并连同汇款底单一起传真至我中心********,联系人:邝小姐,联系电话:********。若需邮寄采购文件,请加付邮寄费50元),发售截止时间:2008年 10月8日下午17:30(节假日除外)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8年 10月 13日上午8:30-9:00

6、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0月13日上午9:00

7、开标时间: 2008年 10月13日上午9:30

8、本项目联系人:黄燕

联系电话:****-******** 传真:0898-********

9、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必须提供200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计审计报表(加盖公章);

3)必须具有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规模、设备和专业职称证明(加盖公章);

4)必须提供2008年第2季度的税收及社保资金的记录凭证(加盖公章);

5)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6)所投货物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

7)必须在本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的;

10、其他内容:(略)

11、政府采购中心银行帐户

户 名:海南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市金贸支行

帐 号:****************8

财务部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3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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