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快速检测仪 招标公告

食品快速检测仪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ZB-TJS-2017-02

受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委托,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食品快速检测仪购置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食品快速检测仪购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HYZB-TJS-2017-02

二、项目内容

便携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一台、农残加热仪一台、肉类水分检测仪一台、前处理工具箱一个等,其他详见项目需求书。

项目预算:5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

(二)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原件;若无签约代理协议,则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原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三)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1日,每个工作日9:30-11:00,14:00-16:00。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须携带以下资料购买:

1、在“信用中国”网站搜寻投标单位情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携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以上资料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15日14:00至14:30。

(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

(三)开标时间:2017年9月15日14:30

(四)开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

六、中标供应商须知

中标供应商须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张红

(二)联系电话:189*****521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南口路11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赵老师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快速检测仪 食品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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