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湾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建设空调系统招标公告

石湾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建设空调系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石湾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建设项目--空调系统已由禅城区发改规划和统计局(禅发改投【2016】1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调设备供货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澜石前进路北侧、佛山大道中180号,建筑总面积约5996.34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为4666.37平方米,车库面积为1329.97平方米)。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招标控制价

1

石湾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建设项目--空调系统

1批

1,712,653.00元

2.3计划工期:

总工期51日历天。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后6日历天内将货物运至现场并开始安装,货物运至现场后45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及办理检验证书。

2.4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控制价为:¥1,712,653.00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交钥匙工程,报价中必须包含空调设备、随机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技术资料、与总包协调、图纸及备案资料的提供、检测与维修(包括必需的附件、中文操作手册)所需的专用工具、工地管理及水电费、各种报建报装手续、专业机构的验收、验收后的移交、结算、培训辅导、技术服务(包括设计联络、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特别是强制性规范、规程与技术标准。投标人应配合土建单位的组织、协调、管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供货及安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代理商(供应商)必须同时提供该品牌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本项目一个品牌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投标人若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由于本项目以中央空调为主,如同一品牌但分体机和中央空调非同一制造商主体时,则以中央空调制造商为授权主体。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3.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3.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3.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3.4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并提供承诺或声明函。

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凭以下资料,其中(1)-(3)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需提供原件,身份证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归还: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3)若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二代身份证。

于2017年9月6日9时0分至2017年9月12日17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A座】参加投标报名。

5.3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凭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投标报名回执、5.2提及全套报名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五路黄洞办公楼B座二楼,联系电话:****-********)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与招标公告时间一致。

(1)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500元(不含图纸押金),一律现金支付(下同),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2)招标图纸以电子版形式向各投标人提供。

(3)提供的招标文件PDF版和WORD版本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5.4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并应随时关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的首页“招标答疑”栏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相关招标信息,以保证有关函件(如开标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17年9月29日9时3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7年9月29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17年9月29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17年9月29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A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一体化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古生

电话:***-********131*****120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盘福大街广轻大厦6楼

邮编:51004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调系统 社区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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