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投影仪

清丰县投影仪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就投影仪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

一、文件编号:QCGK[2008]07号

二、招标项目:投影仪40台(详细见标书)

三、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9月26日至2008年10月22日。

五、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清丰县综合楼政府采购中心113房间。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08年10月28日上午9:30。

七、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清丰县综合楼九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 2008年10月28日上午9:30 。

九、开标地点:清丰县综合楼九楼会议室。

十、注意事项:1、投标单位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2、必须是招标项目的制造商或经销商;3、购买标书文件时,必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各种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交纳3000元投标保证金,未收到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

十一、联系人:张团杰 周 龙

联系电话:****-******* *******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9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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