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设备供货与安装招标公告

空调设备供货与安装招标公告

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信息--有关徐汇区教育局百花街中学空调设备供货与安装询价采购信息第098-2008号

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徐汇区教育局的委托,采购分体式以及多联变频空调,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价单位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在上海地区具备售后服务机构及维修人员,并能提供本地良好的技术支持服务;

5、报价人必须是相应空调产品的制造厂家或具有相应空调产品销售代理资质或具有相应空调产品的制造厂家授权;

6、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shzfcg.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二、货物需求情况:

1、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区域

楼层

办公室名称

规格

空调样式

参考制冷量(KW)

参考制热量(KW)

数量

1区

一楼

多功能会议室

3匹

吸顶式分体空调

7.1

7.8

2

阶梯会议室

5匹

吸顶式分体空调

12.5

14.0

4

3匹

吸顶式分体空调

7.1

7.8

2

二楼

计算机教室

5匹

吸顶式分体空调

12.5

14.0

2

计算机教室

5匹

吸顶式分体空调

12.5

14.0

2

会议室(大)

5匹

吸顶式分体空调

12.5

14.0

2

接待室

3匹

吸顶式分体空调

7.1

7.8

1

2区

五楼

阅览室

5匹

吸顶式分体空调

12.5

14.0

7

3区

一楼

食堂发售间

3匹

多联式空调系统,天花板四面出风嵌入式内机

7.1

7.8

3

教工餐厅

5匹

12.5

14.0

2

多联系统外机

18匹

45

50

1

备注:

上表中的主要规格型号为最低需求,各供应商可在满足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做出合理调整。但供应商须对上述所有产品进行报价,并且只能投报唯一品牌产品。

多联式空调室内机均为标准配置,线控,使用环保型冷媒。

2、质量保证期限:整机设备质保期为至少二年。

3、供货方式:
项目范围:各报价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培训等。

交货地址:百花街中学,虹漕南路602号

交货状态:各报价设备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

三、报价文件要求:

对上述采购询价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08年10月10日上午11:00点以前向采购中心提交包含以下内容的密封报价文件(采购中心将于报价截止前1小时开始收取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具体内容包括:

1、报价:分设备价(到工地价)和安装工程费:设备价按以上格式分别报单价与总价,并注明供货期;安装工程费包括相关材料费、安装费、调试、培训等费用,多联机组由卖方按图纸计算报出,实行总包制(今后不作调整,除图纸发生变更),但安装费用明细表需单独列出(包括所选材料的估计长度、每米价格、壁厚等技术指标);吸顶机包括每套空调10米铜管费用,另外单列每米铜管单价,最终结算价按实际敷设铜管根据所报单价进行调整。供应商在报价时对上述报价要求应予以充分考虑。采购中心备有3区一楼平面设计图,报价供应商在计算投标报价时如有需要,可按联系电话约定后来采购中心领取。

2、设备主要情况详细说明(参考上述提供的“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附供货品牌、型号、主要技术性能、主要技术指标和具体配置的书面资料,必须详细描述,包括制冷/热量、COP指标、尺寸、噪音、功率、机重、焓交换率、运转温度等);所需冷媒的说明。

3、施工安排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注明设备安装以及施工组织计划说明和培训方案;做好与工程建设的配合服务;注明产品免费保修年限及保修内容、设备故障维修响应时间及服务方案;注明上海设有的维修人员和联络方式等。

4、有关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销售代理资格证明或制造厂家项目授权委托书、空调设备安装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相关项目的业绩资料。

6、其它认为需要提供的说明和资料。

7、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供货安装到位。

8、如成交供应商实际供货产品与报价产品不一致,送货、安装服务承诺无法完成,产品质量、服务等被用户方有效投诉,经查实成交供应商要承担违约责任,并将按照《徐汇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记载和处理,同时保留向市、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通报的权利。

报价单位需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确保报价时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未中选者恕不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南丹东路56号徐汇区财政局3楼(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季幼美

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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