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警报例行试鸣通知
防空警报例行试鸣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嘉人防[2008]56号《关于国庆前夕例行试鸣防空警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同时检验全县防空警报的技术性能,经县政府批示同意,决定于2008年9月18日15:00至15:33对全县防空音响警报进行一次例行性试鸣。届时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具体警报信号规定如下:
预先警报信号:为3长声,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
空袭警报信号:为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解除警报信号:为1长声,连续3分钟。
嘉善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08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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