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零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2017—2018学年零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7—2018学年零星维修工程
承包商比选公告
致投标单位: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作为本学院2017--2018学年零星维修工程承包商(采购项目编号:CDHY2017GZ-0901)比选公告的招标人,对本工程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7--2018学年零星维修工程承包商比选(自2017年8月1日---2018年7月31日止)
2.工程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699号
3.资金来源:项目业主按国家有关法规自筹
4.工程规模:校区内各单体建筑及室外公共区域零星维修工作
5.工程内容:根据学院的要求完成校区内各单体建筑及室外公共区域零星维修工作内容。
二、工程说明
1.承包范围:
(1)按照本项目施工范围所包括的全部内容施工,具体施工内容以双方签字确认的《零星维修工作任务单》为准。
(2)本工程包括校区内各单体建筑及室外公共区域零星维修工作(含土建、安装、水电等);
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 分包:不允许分包。
4.是否组织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在比选招标文件购买后应及时联系甲方现场代表,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未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且未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的投标单位,所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投标单位在统一踏勘之后仍须再次自行踏勘现场以便核实确定工程量和制定详细施工方案,详细编制工程报价书报价。
三、项目计划投资
全年累计维修工程费不超过人民币伍拾万元(小写:500000元),在一年合同工期内可按照工程实际情况分季度结算或年度结算。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须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具有相应工程实际业绩,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信誉,具有本地后期服务的技术力量和能力的企业。
五、投标须知
1.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不少于以下内容(复印件须加盖企业法人鲜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均需通过相关部门年审且有效)。
(3)公司业绩证明文件;
(4)施工方案、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工期、质量保证、报价单和服务承诺等条款;
(5)投标承诺书;
2.投标单位报名、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2017年09月5日至2017年09月11日(北京时间:09:00-11: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4.3.标书送达截止时间
本工程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上午10:00。
六、其他
1.本招标文件除供投标用外,也是施工合同的附件。
2.现场踏勘确认书签署及技术图纸资料拷贝:
联系单位: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维修与动力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699号后勤用房2楼
联 系 人:刘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028-********
3.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承办人: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办)
联系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699号
联 系 人:郭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28-********
招标人: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零星维修工程
投 标 函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零星维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照贵方文件规定的计价方式及我方承诺的优惠额度结算。本公司承诺:工程竣工结算时,投标人按照附件第四条规定的计量规则计价所编制的工程结算书作为报送结算价,最终的结算价格以审计价格优惠%后的价格为准。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我方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承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存在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我方自愿按招标文件和其他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5.我方完全同意招标合同条款和响应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全部技术标准和要求。
6.我方充分理解并认同招标人按评标办法可能将标的不授予最低报价投标人的行为。(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附件:其他要求
一、时间要求
2017年08月01日2018年07月31日。
二、施工要求
2.1.材料及设备质量要求
2.1.1工程中所有材料必须保证为合格产品,限定品牌的必须使用品牌正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使用的材料品牌及规格。
2.1.2投标人应采用以下品牌(厂家)产品产品品质的材料,若采用的材料未符合相应的品质,则招标人可以在给定的品牌(厂家)或同等级产品中任意指定一个给中标人使用,且投标人不得拒绝。
(1)乳胶漆:立邦、多乐士、华润。
(2)穿线镀锌钢管SC:庆丰、华岐、友发。
(3)塑料给排水管品牌:川路、东泰、多联。
(4)桥架:品牌采用振大、科星、鑫合力,标准材料要求冷轧板,镀锌喷塑。
(5)电线、电缆:川缆、成塑、特变电工。
(6)配电箱、柜:川开、科星、西南电器。
(7)断路器、空气开关等低压电器元件:正泰、施耐德、常熟开关。
(8)日光灯:灯具及电子镇流器选用飞利浦、雷士、欧司朗。
(9)T5光源:欧司朗、飞利浦、雷士。
(10)灯、灯具:飞利浦、司贝宁、雷士、亚明,光源采用飞利浦、欧司朗、GE。
(11)开关、插座:TCL、松下、正泰。
(12)水龙头、洁具及附件:金四维、箭牌、九牧。
(13)阀门:主管阀门采用上海金家,自贡中压,上海冠龙;室内支管阀门采用采用铜芯耐磨阀门。
(14)PVC穿线管:川路、中财、多联。
(15)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涂膜):蜀羊、宏源、重庆中达。
(16)铝合金吊顶:楚楚、友邦、特丽达。
(17)离心式风机、通风管道采用正品材料。
2.1.3. 材料单价风险系数调整的方式及范围:不可调。
2.2.施工质量要求
2.2.1.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均应符合相应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工程质量为合格。
2.2.2.工程保修约定如下:
2.2.2.1.乙方应提供的保修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保修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或验收期满)起开始履行。
2.2.2.2.保修期内,凡符合保修范围的,乙方应提供免费维修;不符合保修范围的,乙方维修收取工本费。
2.2.2.3.保修期后,乙方应提供优质跟踪服务,承诺的使用年限内,维修收取成本费。
2.3.施(竣)工图纸质量要求
2.3.1.本工程施工完成后应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2.3.2.竣工资料必须完整、准确、清晰、规范,真实反映竣工时的实际情况。
2.3.3.竣工图必须图样清晰,无任何破损;竣工图的修改、注记应符合制图规范,做到图形清楚、字迹工整;修改、注记需用黑色碳素墨水。
三、评标原则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四、 计量
1、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和单价措施项目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进行计价。
2、总价措施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相关条款执行。
3、规费:工程竣工结算时,承包人须提交《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取费证》,按照相应费率和维修费率计取。
4、承包人按照上述计量规则计价所编制的工程结算书作为报送结算价,最终的结算价格以审计价格优惠%后的价格为准。
五、 审计
本工程结算资料需送学院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进行竣工审计。若审增/审减率在5%以内(含5%)的,审核费用由甲方支付;审减率在5%以上的,审核费用由乙方承担。应由乙方支付的工程审核费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六、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和数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一个月内付款95%,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一次性付清。
七、无效标书
以下标书为无效标书,不能参与开标、评标
(1)逾期送达的标书;
(2)标书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
(3)标书所列证照不全,或无原件,或年检过期的;
(4)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涂改未加盖公章确认的;
(5)其它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或严重违例的。
八、其他要求
本招标文件除供投标用外,亦可作签约附件。
招标人: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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