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空气质量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移动式空气质量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9-05 采购人名称:邱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 :邱县东区发展服务中心三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梁林海 138*****94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渚河路282号金业国际大厦2单元20层2004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松涛****-*******
采购预算金额:760000.00
采购数量 :
采购用途 : 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包含运行费用和平台使用费用)。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连续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相关证明、履行合同必要的设备(运输车辆的购买票据或租赁合同)与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主要设备能够与已建成的大数据平台对接,并提供相关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代理商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连续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相关证明、履行合同必要的设备(运输车辆的购买票据或租赁合同)与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主要设备能够与已建成的大数据平台对接,并提供相关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代理商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 :      开标、评标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邱县政务服务中心212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100元/套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9-06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9-08
时刻说明:2017年9月6日至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30 时,下午 12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3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投标截止时间:2017-09-05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开标时,投标人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从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开具且出具日期须在公告开始时间之后),查询期限为10年(企业注册不足10年的,自企业注册之日起开始查询),并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投标无效。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BZJ-2017-06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气质量监测 移动式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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