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中俄国际会展中心PPP项目招标公告
绥芬河中俄国际会展中心PPP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71640FW0003-0157
绥芬河中俄国际会展中心PPP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芬河中俄国际会展中心PPP项目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验证,并由绥芬河市人民政府以批准按PPP模式实施。招标人是经绥芬河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绥芬河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资格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绥芬河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前来报名参加。
招标项目编号:ZZ71640FW003-0157
2 项目概述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本项目拟建场址位于绥芬河市301国道南,头道沟路西。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32,672.82平方米。
2.1.2 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1216.03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为33970.96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为7245.07平方米,包括地下一层面积为6506.28㎡、地下乐池夹层面积133.03㎡、地下一层设备用房建筑面积605.76㎡。该建筑总体上可分为三大功能区,分别为中俄国际会展中心、中俄国际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绥芬河会议中心三部分。
中俄国际会展中心主要功能分区如下:一层主要功能区为三个展厅,二层主要功能区为两个展厅及会议功能区,会议中心功能区包括新闻发布厅、洽谈室、小会议室等。三层功能区包括多个办公室、小会议室、洽谈室、VIP休息室等。
中俄国际文化艺术交流中心主要功能分区如下:一层功能区包括舞台、观众坐席区、备演区等。二层功能区包括观众坐席区、设备用房、办公室、备演区等。三层功能区包括办公室、设备用房、备演区等。四层功能区包括琴房、设备用房等。五层功能区包括排练厅、琴房等。
2.1.3 项目公司股权结构
本项目总投资35,284.5万元,SPV注册资金7,056.9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其中政府占股20%,出资1,411.38万元,社会资本占股80%,出资5,645.52万元。
2.1.4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即由政府方指定的政府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SPV),由项目公司负责中俄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及运营。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管理的资产等无偿移交至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2.1.5 项目合作年限
本项目合作期1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5年。本项目以交工验收合格为运营期起始认定时点。
2.1.6 项目回报机制
项目公司在运营期内,运营和维护本项目设施,并获得运营收益及政府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用于弥补项目公司的建设成本、运营成本以及获取合理回报.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范围为绥芬河中俄国际会展中心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社会资本。
2.2.2 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以下简称BOT)模式。投标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投标人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运营权和收益权。投标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合作期满后,按照PPP合同的约定将该项目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2.2.3 政府付费方式:可行性缺口补助,付费时间为:如出现需要进行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情况,每年统一支付一次。
2.2.4 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施工的,相应的施工将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
3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2申请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3.1.3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注册资本在人民币6000万元以上(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成员的注册资本≥6000万元)。
3.1.4提供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需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2016年度无亏损;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1.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偿债能力且投融资能力不低于3亿元(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成员的投融资能力≥3亿元)。
3.1.6业绩要求:申请人至少提供近五年之内(2012年1月1日-至今)的总投资额在3亿元投融资项目业绩及证明资料或者PPP项目业绩(含在建)1个。
3.1.7 申请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
3.1.8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2.1联合体应体现融资、建设及运营的优势,具有独立法人(内资性质)或由独立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名,若联合体内有外资,外资出资所占合资公司的股权不得大于或等于50%),独立法人(联合体)的注册资本在人民币6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联合体每一成员的注册资本情况乘以其在联合体内所占股份比例之和应满足以上的注册资本的要求)。
3.2.2联合体内成员若有建设单位,则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拥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成员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其成员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在联合体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得改变。
3.2.4联合体由牵头单位全权代表(牵头人应为联合体中负责主要出资及融资责任的一方),牵头方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相关材料,其他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与认可。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3 考察核实
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5.1获取方式:现场报名登记购买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 9月 6日至2017年 9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一楼文件发售处报名登记购买文件. 需要携带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参与预审的需要由牵头人携带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5.3资格预审文件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申请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申请人密切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9 月 26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6.2 截止时间为2017年 9 月 26 日上午9:3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资国际招标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绥芬河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址:绥芬河市青云路129号
邮政编码:157300
联系人: 王家宽
联系电话:****-*******
邮箱:26897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邮政编码:150001
联系人:于浩田
联系电话:****-********
邮箱:yw3@zzzb.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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