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湘江环境综合整治渡头江巷景观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备案编号:XAZB2017-SG-17)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兴安县湘江环境综合整治渡头江巷景观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备案编号:XAZB2017-SG-17)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 兴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45 元(其中:预算价*******.01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42042.19元,规费193384.00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175209.52 元,其他18174.48 元),增值税639617.25 元,暂列金额180000.00 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48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142042.19元,规费193384.00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175209.52 元,其他18174.48 元),增值税639617.25 元,暂列金额180000.00 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80630.xls" oldsrc="W****************80630.xls">附: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公布

招标单位:兴安县鑫泰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颖 联系电话:****-*******

2017年9月5日

备案单位: 兴安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控制价 景观提升 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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