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普教实验仪器和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省教育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普教实验仪器和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教育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受莆田市教育局教育条件装备站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莆田市教育局教育条件装备站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MJZ2008-052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省教育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普教实验仪器和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第一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教学设备 教学用1详见招标文件莆田市教育局教育条件装备站陈益民****-*******莆田 第二包:体育、音乐、美术教学设备 教学用1详见招标文件莆田市教育局教育条件装备站陈益民****-*******莆田 第三包:地理、通用教学设备 教学用1详见招标文件莆田市教育局教育条件装备站陈益民****-*******莆田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08-09-26至2008-10-15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建省教育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福州市杨桥东路126号六楼)5、联系人: 陈先生、廖先生、林先生6、联系电话: ****-********传真:****-********公司网址:E-mail:jyzbzx@sina.com 7、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应商。莆田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莆田地区设有能够长期提供售后服务的分公司或售后维修服务代理机构。(须提供分公司或售后维修服务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属售后维修服务代理机构的还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委托代理协议书和受托企业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函)。2、投标人生产、销售投标货物或服务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规章及地方性法规。4、本项目要求投标文件采用无线胶装,不得采用活页或可拆卸的装订,否则其投标将视为无效。5、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教学仪器设备);(2)税务登记证;(3)莆田地区能够长期提供售后服务的分公司或售后维修服务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教学仪器设备)复印件和售后服务委托代理协议书、受托企业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函(莆田以外投标人须提供);(4)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如提供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随带备查。★资格证明文件视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分部分8、投标截标时间:2008-10-16 09:00:00(北京时间)9、开标时间: 2008-10-16 09:00:00(北京时间)10、开标地点: 福州市白龙宾馆(地址:福州市铜盘白龙路2号)二楼会议室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12、开户银行: 福州市商业银行杨桥支行开户名称:福建省教育招标采购服务中心银行帐号:****************01福建省教育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代理机构)2008-9-26 查看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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