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河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河曲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室内外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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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河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河曲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室内外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河曲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河曲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室内外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报名。
1.1项目业主为河曲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曲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室内外改造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HQCG—2017—GK020
23建设地址:河曲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4预算金额:494279.68元;
2.5招标范围:交警队办公楼室内外暖气改造、办公楼外地面装修、彩钢房采暖安装
2.6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5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合格
3.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证在有效期内,且业绩、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配项目经理为国家注册的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未担任其它正在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同一法人代表(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满足上述条件的报名人可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6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6)国家注册建造师证及安B本;(7)基本开户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8)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并提供以上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二套(所有证件现场拍照存档)。以上证件都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接收。
5.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30时至17:30时(工作日),到河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河曲县政务大厅四楼421),凡通过报名者可获取招标文件(含图纸)。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①开标时间:2017年9月27日下午3:00,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提交。
②递交及开标地点:河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河曲县政务大厅四楼),邀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吕女士
电话:****-*******
地址:河曲县政务大厅四楼
招标人:河曲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苗女士
电话:187*****553
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9月0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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