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棚户区改造建设(松城苑)代建工程招标公告

2017年棚户区改造建设(松城苑)代建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FSZB2017-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松镇2017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松城苑)代建工程,已由抚松县发展和改革局(抚发改字[2017]6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抚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抚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代建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工程项目的建设性质:新建;
2.2项目名称:抚松镇2017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松城苑)建设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工作、咨询工作;
2.3建设内容:总占地6.29公顷,该小区共建设27栋单体建筑,其中8栋为11层住宅楼,剩余为4、5、6层住宅楼及2层商业临街门市。总建筑面积为95037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为66396平方米,公建面积为28641平方米。绿地率为28%,容积率为1.58,停车泊位466个
2.4招标范围:图纸中所包含的项目;
2.5项目开发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2.6工程建设地点:香江路以南,南顺城路以北,东顺城街以东,松山街以西;
2.7项目总建设周期:2017年9月-2018年8月;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4级及以上(含4级)资质,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建能力的国有独资开发企业。
3.2投标申请人需提交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相关材料,提供以下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授权委托书以及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节假日休息)到抚松县鑫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等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25日14时00分,地点为抚松县鑫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穆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抚松县鑫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庞女士 联系电话:****-*******
2017年9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建设 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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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鑫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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