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水产养殖所海洋廉政文化展示提升工程(洞头)招标公告
海洋水产养殖所海洋廉政文化展示提升工程(洞头)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就省海洋水产养殖所海洋廉政文化展示提升工程(洞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ZCG2017N-GK-148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海洋廉政文化展示提升工程(洞头) | 1 | 项 | 17.495709万元 | 详见附件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09-05至2017-09-18(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发售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一楼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台
3.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09-26 09:00:00
七.投标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二楼201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7-09-26 09:00:00
九.开标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二楼201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标项一: 0.00元。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c)投标商报名表(原件),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位置:网上办事指南-其他-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程序-财务程序(一)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凯圩
联系电话:********
传真:********
报名及保证金办理在一楼服务台:陈彬菁; 联系电话:****-********
地点: 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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