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种大县财政奖励农业综合执法设备和基地乡镇监管设备招标公告
制种大县财政奖励农业综合执法设备和基地乡镇监管设备招标公告
永昌县制种大县财政奖励项目农业综合执法设备和
基地乡镇监管设备招标公告
甘肃金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永昌县种子管理站的委
托,就永昌县制种大县财政奖励项目农业综合执法设备和基
地乡镇监管设备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
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文件编号:JCZC2017GK-132
二、招标项目内容:
1、本项目分为1 个包。
基本内容:农业综合执法设备箱、取证数码摄像机、取证照
相机、隐蔽侦查取证设备、红外数码照相机、取证录音笔、
便携式计算机、便携式打印复印一体机、执法记录仪、A3 大
幅面彩色激光打印机、办公电脑手持对讲机等等。(以上具
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概算:54.00 万元
三、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质证明文件:
(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
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三证合一的需提供具有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带原价备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公司
员工代表本公司参加投标时提供);
(四)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仅限被授权人
投标时提供);
(五)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五年内(单位成立不足五年
的,为成立以来)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
凡有行贿档案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不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投
标;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七)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厂家直投仅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八)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相关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以税务
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原件为准、免税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原
件)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相关证明(以社保管理
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原件为准);
(九)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均必须有效;凡要求提供的
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凡要求提供的
原件,必须加盖出具方公章方为有效。
五、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时间、方式:
(一)时间:2017 年9 月6 日8:30—2017 年9 月10 日18:00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请供应商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免费注册获取登录权限后在线报名并下载招标
文件,详情见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关于
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增加用户登录方式的通知》。(网
址: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cggz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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