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静安区全区景观照明规划的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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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本部)委托,以公开招投标对静安区全区景观照明规划项目(项目编号:SHXM-05-********-****,预算编号:05-17-********,项目总金额:*******.00)进行采购,现就本项目部分内容进行如下变更:

更正事项:资质要求
更正内容:原资质要求:具备住建部颁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及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更正为:具备住建部颁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或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以上更正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除上述内容修改外,采购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

采购人名称: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本部)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人地址:大统路480号地址:秣陵路80号4楼
联系方式:********邮编:200070
联系人:李珍茹
电话:********
传真:********
日期:2017-09-05

原招标公告:静安区全区景观照明规划的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首次公告日期:2017-08-24 17:00:00至2017-09-13 17:00:00


原招标公告:********91)">静安区全区景观照明规划的公开招标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划 景观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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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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