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 招标公告

仪器设备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临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磋商概况

1.1 项目编号:LCWHCG2017—36

1.2采购内容:

序号

设备(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序号

设备(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1

浓缩仪

1

9

振荡器

1

2

壁挂式空调

6

10

低速台式离心机

1

3

柜式空调

1

11

低速台式离心机

2

4

冰箱

1

12

数显水浴锅

2

5

冰柜

1

13

微控数显电热板

2

6

医用电子身高体重秤

2

14

高速多功能粉碎机

2

7

多道移液器

1

15

超声波清洗器

3

8

电子秤

1

16

冷藏展示柜

1

1.3采购预算金额:388190.00元(叁拾捌万捌仟壹佰玖拾元整);

1.4供货及安装地点:临沧市范围内(业主方指定地点)。

1.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交货,并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及后续服务、指导培训等内容。(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交货时间)。

1.6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两年免费质量维修保用期(单项设备有明确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质保期后本项目的售后维修仅收取成本费用。

1.7供货需求: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并测量供货点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完成采购项目的制作、安装工作,所有采购项目均应满足使用要求。

2.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货及安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2.3本次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须提供(浓缩仪)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3所投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安全标准并须保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2.4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后中标商不得将此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第三方。本项目需整体中标,不得拆包。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9月6日至9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临沧办事处(临沧市临翔区佤山斗牛场小区4栋11号)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2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2.(浓缩仪)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5、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还需提交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报名时需现场向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并领取收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元(叁仟元整),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下午15时00分,递交地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磋商地点及时间

5.1磋商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会议室。

5.2磋商时间:2017年9月18日下午15时00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联系人: 张 工 联系电话:159*****45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佤山斗牛场小区4栋11号。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李忠琴 联系电话:****-******* 188*****903


2017年 9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仪器设备 检验检疫 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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