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侦察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侦察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编号:GXTC-*******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卫辉市人民检察院技术侦察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地方配套、国债资金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河南省卫辉市和平路北,消防队东。
2.2 规模:砖混结构,建筑总高度23.95米。
2.3 招标范围:检查办公用房,其中包括控告申诉接待用房、询问用房、侦查监督用房、审查起诉用房、律师用房、审讯用房、刑罚用房、监控用房、侦查指挥中心、检查委员会会议室、信息通讯中心用房、赃物保管用房、服装保管用房、枪弹保管用房、诉讼案件档案用房;检查专业技术用房,包括化验用房、文检用房、痕检用房、法医鉴定用房、解剖用房、司法会计用房、计算机犯罪检验鉴定用房、录像资料检验用房、录音资料检验用房、照相用房等土建工程施工(其中包括,办公楼所用电梯:客梯 1 部,消防、装修、室内外配套等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10个月;
2.4 抗震等级:本项目抗震设防基本烈度为8度;
2.5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05年至今完成两项类似工程业绩,拟参加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二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企业注册地清欠管理部门2008年8月1日以后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500元/套,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每丢失一张扣50元,丢失5张及以上押金不予退还)。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 9 月27日至2008年 10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政七街28号财源大厦A座12层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文件时请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等(以上证书提供原件,留2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查)。
同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主营业务、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7.现场勘察:
集中时间:2008年10月12日10:00
踏勘集中地点: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8.标前答疑:2008年10月12日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8年10月2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地点:待定
1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与 《河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人: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 河南省卫辉市
联系人:潘国侠
电话:138*****980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系人:余敬、丁宏亮、刘雪娟
传真:****-********、********027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 9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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