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照明管理处的长治市照明自动监控系统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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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招标公告编号 ********05
一、工程概况
长治市照明管理处的长治市照明自动监控系统采购(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在长治市市区,结构类型为设备采购,建设规模为64台,计划投资100.8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招标范围及工期要求
该工程招标范围为LCS-2000型智能监控终端设备64台,供货日期为2008年10月22日,到2008年11月31日。供货期4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营业执照资质证件、规费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产品生产合格证书及入长备案表。符合要求的生产单位,请携带上述规定的有关证
件和法人委托书等,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10月8日工作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初审报名。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在合格报名投标人超过7家时,可选择不少于规定数量的合格报名人参加投标。
五、开评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郭俊飞 联系电话:131*****593
发布日期;2008年9月27日
备案日期:200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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