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振风大道道路、排水及桥梁二期工程

安庆市振风大道道路、排水及桥梁二期工程

详细信息介绍 1、报名时间:2008年10月6日上午8:30分~11:30分 下午3:00分~5:00时 2、报名地点: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安庆市龙山路210号)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陆峻峰139*****112、徐秀萍****-******* 4、报名必要条件: (1)投标申请人(单位)的报名者应提供单位有效介绍信原件(不退还,装订资料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不退还,装订资料内)及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资料内);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含所有内页)、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相关证件、法定代表人和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还,复印件装订资料内)。 (2)不接受联合体、分包单位、公证件(书)报名。 (3)外省(市)投标申请人(单位)的报名者、授权委托人和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还,复印件装订资料内)。 (4)拟派注册建造师须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在建工程证明和无质量、安全及市场不良行为等被限制投标的证明(自证明开出之日起30天内有效、原件及复印件装订资料内)。 (5)投标申请人(单位)财务状况由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结算正常、资金往来状况良好,流动资金不少于200万元的 证明(自证明开出之日起30天内有效、原件及复印件装订资料内)。 (6)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测量员、安全员)需提供有效执业、岗位证书。(原件核查后退还,复印件装订资料内) 5、报名基本资料: (1)投标申请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2)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并提供近二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4)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5)近三年企业信誉、荣誉情况(附证书复印件); (6)企业认证体系; (7)拟派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和信誉证明资料(附业绩信用手册和相关证书复印件); (8)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试验和检测仪器等。 6、其它: (1)中标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中标后由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托管。 (2)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账户采用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形式,缴至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注册建造师开标时必须到开标会现场。 7、资格审查:本项目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全部必要条件要求,才能参与投标。 8、报名申请资料装订与签署:所有报名必要条件资料和基本资料须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页码(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一式两份(正、副本),所有复印件应有单位签章;报名申请资料封面应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地点、电话并由投标申请人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9、要求工期:道路总工期为180日历天,桥梁210日历天(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日起到竣工验收交付止) 10、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90)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1、备注: (1)近三年指2005年元月1日以后,近二年均指2006年元月1日以后;类似工程指市政公用道路工程,且造价为3000万元及以上工程。 (2)投标申请人(单位)所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件等资料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申请人(单位)负全部责任。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或者由其他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必须提供书面举报材料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发现该投标申请人(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由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提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该投标申请人(单位)或投标人相应的行政处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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