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陵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焚烧热电联产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西安高陵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焚烧热电联产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西安高陵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焚烧热电联产PPP 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西安高陵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焚烧热电联产PPP 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已具备采购条件,西安市高陵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经高陵区人民政府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文)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采购人:西安市高陵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一 、采购计划编号:SXLHZB2017-1488

二 、采购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 PPP 政策精神,结合本项目实际,本项目拟采取 PPP 合作方式,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按照PPP协议的约定政企双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完成投融资、建设、运营。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完好、完整、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本项目服务范围为西安市辖区北部区域,包括未央区(含经开区)、高陵区、临潼区、阎良区,项目设计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量2250t,设计点的垃圾低位热值(LHV)取6900kJ/kg(1650kCal/kg),建设3条750t/d生活垃圾焚烧线,配2台20MW抽凝式汽轮机及发电机组。

本项目垃圾吊行车、烟气在线监测系统、SCR系统采用进口设备,智慧化现代工厂,去工业化建筑环境设计,大气排放执行欧标2010,污水零排放,西安市环保示范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垃圾受料与供料系统、燃气供应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含余热发电及余热供暖)、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系统、水处理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供水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附属设施及总图工程。

三 、采购需求

3.1 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合作期限为 24年,其中建设期 2年,运营期 22 年。特许经营期满时,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按照PPP协议约定的移交条件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3.2 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项目实际总投资以最终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竣工决算为准。

3.3 合作模式:项目实施机构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方,按照PPP协议的约定与政府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内完成投融资、建设、运营,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按照PPP协议约定的移交条件将项目设施完好、完整、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四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资质要求

4.1.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4.1.2运营经验:具备同类项目运营经验不低于三年;

4.1.3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若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4.1.4不允许申请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股权51%及以上)同时投标。

4.2财务要求

4.2.1最近连续三年(或自公司成立以来)每年均为盈利,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

4.2.2申请人必须具备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和财务管理及运营维护能力。

4.2.3申请人需提供2017年度银行授信证明,授信额度不少于7亿元。

4.3信誉要求

4.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3.2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

4.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的规定,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①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即有失信记录)、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②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罚期未满,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采购人将核实申请人提供信息,以资格预审评审小组评审申请文件时上述网站所示最新查询结果为准。

4.4业绩要求

申请人近五年内(2012年1月至今)从事过同类项目或同类PPP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或投资合同为准)。

4.5其他要求

4.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4.5.3未被限制参与本级政府采购活动;

4.6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五、资格审查方式和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评审小组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凡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六、资格预审报名及文件的领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 9 月6日-2017年 9月12日;

6.2文件获取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联合体申请时需提供双方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文件费用300元

文件获取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招标二部

6.3业务咨询联系人:霍绍鹏029-********

监督人:褚欢 029-********

七、递交纸质申请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 年9月 28日14:00 时前(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

联系人:赵东旭

联系电话:029-********转621

八、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 年9月 28日14:00 时(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西安市财政局网、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十、联系电话:

名称:西安市高陵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北广场路552号

项目联系人:霍绍鹏

联系电话:029-********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

联系人:赵东旭

联系电话:029-********转621

发布时间:2017年 9 月 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热电联产 焚烧 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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