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辽宁省建平县黑水、罗福沟项目区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平县水土保持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辽宁省建平县黑水、罗福沟项目区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建平县黑水镇、马场镇、义成功乡、罗福沟乡、建平镇
2.3工程规模: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面积770.97hm2
2.4招标范围:共划分五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选择两个标段投标,不兼中。
黑水项目区:
一标段:黑水镇七贤营子工程区
二标段:义成功乡西台子工程区
三标段:马场镇宋家窝铺工程区
罗福沟项目区:
一标段:罗福沟乡于杖子工程区
二标段:建平镇马家楼工程区
2.5工期要求:2017年10月11日开工至 2017年11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50天。
2.6质 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水利职称:中级及以上);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水利专业、经省部级水利系统培训并持证上岗)。近三年(2014年9月至今)承担过水土保持工程业绩至少一项。
3.2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含)以上等级信用报告并附相关网站查询记录。
3.3参与辽宁水利工程投标的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必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6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串标、作假、哄抬报价、恶意降价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进行失信曝光。
4. 投标报名
4.1时间:2017年9月6日至2017 年9月10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下午 16:30 时(北京时间)。
4.2投标报名要求:
4.2.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本人持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报名(除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其他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1)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或一年以上经人社部门认证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授权委托人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人报名时与开标时必须是同一人);
(2)法人诚信证明(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辽水建管【2014】136号文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必须都是企业法人代表亲自签署的;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信用报告(附相关网站查询记录);
(5)项目班子成员证件[项目班子成员应为水利行业且是投标企业的在职人员,以提供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一年及以上)或劳动合同为准];项目经理[(资格证、注册证、安全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附人事局职称评定审批表);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的水利系统培训上岗证书;公司所提供的人员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6)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如发现以上资料有涂改、伪造的投标企业,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4.3投标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建平县水务局建管股(819房间)。
4.4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金额为各标段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4.5报名时间截止时,招标代理公司将投标报名情况汇总表及时反馈至市水务局招标办。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投标人持招标人出具的相关证明于2017 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0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下午 16:30 时(北京时间),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代理公司将对投标报名中要求的相关证件和资料予以核实,无误后发售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9 月26日9时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7.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其它注意事项
1、中标企业在中标通知书发放5日后还未能签订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延续到下一中标单位;
2、签订合同后,中标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程实施计划》,如在《工程实施计划》中制定的工期、质量等不能按时完成的或经监理提出警告3次后(含3次)项目监管单位有权扣除该中标单位的项目履约保证金,并解除施工合同;
3、施工方自行负责协调项目区乡镇、村及村民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因协调不力使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的两年内不能参与建平县水土保持工程投标并承担一切责任;
4、中标企业自行办理文物勘查报告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平县水土保持局
联系人:陈艳
电 话:134*****968
招标人地址:建平县农业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佟心
招标代理地址:新华路一段河东体育场斜对面
2017年9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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