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吐哈事业部安全防护设备年检 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7年吐哈事业部安全防护设备年检 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PL-*******
项目名称 | 2017年吐哈事业部安全防护设备年检项目 | ||||||||||||||||||||||||||
项目编号 | ****-*******-CPL-*******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概况:吐哈事业部现有作业队伍所配备使用的安全防护类检测仪(种类有:单一硫化氢检测仪、单一可燃气体检测仪、四合一气体检测仪、便携式辐射检测仪、固定式辐射检测仪、正压式呼吸器)等现场防护设备,按照中国国家计量基准及检测仪检定规程规定必须按周期进行年检及维护,以确保安全防护设备使用符合安全规范。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对吐哈事业部各作业队伍所配备使用的安全防护类检测仪(种类有:单一硫化氢检测仪、单一可燃气体检测仪、四合一气体检测仪、便携式辐射检测仪、固定式辐射检测仪、正压式呼吸器)等现场防护设备,按照中国国家计量基准及检测仪检定规程规定按周期进行年检,对检测仪探头及主机故障随时进行维修;具体工作量以每年度实际发生为准;(2)、建设地点:新疆鄯善火车站;(3)、工期:2017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7日(4)、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吐哈招字[2017]054号的招标文件。 对吐哈事业部各作业队伍所配备使用的安全防护类检测仪(种类有:单一硫化氢检测仪、单一可燃气体检测仪、四合一气体检测仪、便携式辐射检测仪、固定式辐射检测仪、正压式呼吸器)等现场防护设备,按照中国国家计量基准及检测仪检定规程规定按周期进行年检,对检测仪探头及主机故障随时进行维修;具体工作量以每年度实际发生为准。(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计量认证证书、其它相关的许可证等证明文件。3、获得国家(CNAS)认证,具有实验室认可证书、质检技术服务资格。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违规记录。5、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近三年在质量监督检查中无实质性不合格情况。6、在招标方所在地有专人负责。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9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9月12日 18时30分00秒 |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上午9:00至12:00,下午15:30至18:30,在新疆鄯善火车站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吐哈事业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领取招标文件。 2、未按时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招标。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 |||||||||||||||||||||||||||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鄯善火车站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吐哈事业部。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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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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