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车机生产区域包保外包合招标公告

翻车机生产区域包保外包合招标公告


翻车即生产区域包保外包合同招标公告

1、招标编号:ZBW********

2、招标物资:翻车即生产区域包保外包合同

3、招标内容:

乙方负责火车翻车机保产作业、设备维护,以及清车线皮带和翻车机下至A2转运站10条皮带的现场操作、设备点检及润滑加油工作。

4、报名资格:(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资质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纪录;

(5)有两家以上相似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7)请各投标单位将公司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相应生产许可证件等)、业绩(包括用户售后的评价)一并带到我公司厂内运输处 进行备案(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新单位必须提供原件(审核)、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5、要求:凡在投、招、定标活动中投标单位弄虚作假,一经查处将不得参加五矿营钢投标活动。

6、报名地点:原生产部二楼厂内运输处规划组

7、报名日期:2017年9月11日前。

8、获得投标资格前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8.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盖红章);

8.2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须提供系所在单位正式员工证明或授权书);

8.3有两家以上相似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9、资格预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报名后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方能投标。

10、开标地点: 原生产部二楼小会议室

11、咨询:请在2017年9月11日15:30前与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厂内运输处联系。(技术询问请以书面、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冶金街繁荣路1号

邮政编码:115005

联系人:杨旭辉

联系电话:182*****935

邮箱:yangxh@wkyg.com

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邮箱:jhsws@wkyg.com

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

厂内运输处

2017年9月6日


翻车机区域生产及设备维护技术协议

为保证甲方生产正常,安全稳定运行,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自愿互利的条件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责任和义务

1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1.1审查乙方单位的资质和检查其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及实施情况。

1.1.2负责对乙方生产操作、点检、润滑、卫生清扫、设备维护、设备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与考核。

1.1.3负责制定并提供技术标准及其它技术资料。

1.1.4审核乙方提供的生产运行方案、维修进度计划、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或检修文件包。

1.1.5负责对乙方生产、检修工作的监督、检查及验收。

1.1.6负责工作票等相关手续的批准。

1.1.7翻车机区域内有关风、水、电、气等能源介质,由甲方提供。甲方负责皮带、托辊、润滑油脂、翻车机有关备品备件、材料(耗材如维修耗材、办公耗材乙方负责)审核和申报,备件存放区的指定,场地围挡所需材料的提供,氧气、乙炔、焊条按需提供。

1.1.8工作中如是甲方责任范围内需与其他专业、部门、单位进行协调时,由甲方负责联系、协调。

1.1.9甲方有权撤换乙方中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人员,并不得重返生产现场,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自负。

1.1.10如发生紧急或重大事项情况下,乙方因技术力量不足或准备不及等因素而无法处理或耽误维修等,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施工队伍进行紧急处理,乙方应担负全部委托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1.1.11在处理设备故障或事故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于事故处理结束后24小时内出具事故分析报告及预防措施。

1.1.12大修、技改项目,翻车机厂房本体,皮带通廊本体,相应土建结构,特种设备、仪器、仪表检验及费用,区域空调维护甲方负责。

1.2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2.1设备相关责任和义务

1.2.1.1乙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能与雇工签订劳务协议,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严格遵守、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系统(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管理考核。

1.2.1.2乙方必须熟悉和执行甲方的相关管理系统的管理要求,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且乙方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甲方相关考核规定制度,乙方表示对该规定制度不再另行确认。

1.2.1.3 乙方应根据甲方设备生产、维修的需要,在现场设立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并服从甲方的生产指挥管理。应当确定现场的第一生产、检修和安全责任人,当更换人员时,必须征得甲方的认可。

1.2.1.4乙方应根据合同对设备进行操作、维修和调试,协助甲方完成体系认证等工作。根据甲方标准负责设备、安全标识牌安装和管道标识制做、安装。

1.2.1.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1.2.1.6乙方应积极主动接受甲方对生产操作、点检、润滑、卫生清扫、设备维护、设备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与考核。

1.2.1.7乙方应将审阅合同文件及设备生产、维修过程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发现的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管理人员。

1.2.1.8乙方应提供为完成生产、维修任务所必需的劳务、工器具(专业、专用工具、焊机、滤油小车等)、办公耗材、车辆、劳动保护用品及其它物品。备件倒运,车辆及人员乙方负责;货送现场备件乙方负责卸车。区域内照明乙方负责。

1.2.1.9乙方应根据承包项目的具体要求、特点和性质,选送合格的人员担任工作,应当确定现场的第一生产、检修和安全责任人。现场人员应能处理包括生产流程、设备程序、机械、电气等专业在内的所有故障。特殊工种(普通焊工、起重工、行车司机、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有效期内),并报甲方安全部门备案。生产、检修中所需的配合工种由乙方负责解决。当更换人员时,必须征得甲方的认可。所有人员信息报送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备份。

1.2.1.10乙方负责现场备件管理及下线备件修旧利废,按甲方要求提报每月备件材料需求计划,备件存放区围挡施工及货架制作。乙方必须配备机械、电气、液压、仪表等专业维修技术人员,保障生产运行正常。

1.2.1.11乙方的工作人员名单经双方协商、甲方认可。乙方须与甲方安全主管部门签订安全协议,进入现场前所有人员必须通过甲方安全主管部门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1.2.1.12乙方必须每天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点检,并按要求填写点检记录,将发现的缺陷及时做好记录并向甲方有关部门汇报,并及时处理。

1.2.1.13每天下班前半小时,乙方工作负责人必须向甲方管理人员汇报当日的生产工作情况、设备运行状况及次日工作计划。

1.2.1.14乙方必须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含节假日),及时处理现场缺陷,如发生因乙方延误原因而造成的后果,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1.15乙方从合同执行之日起,按甲方要求对设备进行点检、润滑、清扫、紧固,并对设备安全负责,同时按甲方要求建立相关台账。

1.2.1.16根据设备实际运行情况,乙方有责任提出设备技改的建议并制定措施,对作业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到达甲方安全规定要求。

1.2.1.17维修工作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1.2.1.18乙方应及时提供检修计划及检修方案。

1.2.1.19检修工作结束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作好各种资料的记录和整理,并在两天内交甲方存档。

1.2.1.20在任何形式的生产、检修工作中,凡由乙方造成的设备损坏及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2.1.21负责完成甲方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1.2.1.22如发生紧急情况或重大事项情况下,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委托其它施工队伍进行紧急处理,乙方应担负全部委托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接受相应考核。

1.2.2生产作业相关责任和义务

1.2.2.1乙方负责火车翻车机翻车前、后的相关作业,包括所翻火车车厢与队列车厢之间的摘提钩工作,火车车厢翻车完毕后与其它已翻车厢之间的挂钩工作、开关火车车厢箱板及有关的清理作业。

1.2.2.2乙方负责火车受料槽的清槽及篦子清理作业,包括受料槽内沾料、冻料清理,篦子及受料槽内杂物捡拾工作,保障火车翻车机的正常翻车及受料槽内的物料顺利排出,防止因沾料、冻料影响卸车。乙方负责受料槽篦子上的杂物清理及杂物外运工作,严禁杂物入槽堵塞皮带溜管或杂物占用场地造成安全环保不达标,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将杂物集中存放,并及时清理出厂。

1.2.2.3乙方负责火车箱体排风、卸连接管箱体封堵杂物的清理工作,并负责清运,严禁在现场堆放存留过多占用场地影响卸车或造成安全环保不达标。乙方负责地面撒料的及时清理,运输工作,确保不影响火车的运行及周围区域其它工作的开展。

1.2.2.4乙方负责火车翻车机自动系统故障后及设备试车及检修时各相关设备的现场手动操作。

1.2.2.5乙方负责液压站、天车及电葫芦吊的日常操作使用。

1.2.2.6乙方负责火车翻车机受料槽下铠装给料机及闸门的现场操作,给料机上部插板阀的调整工作,负责给料机给料量的调整及控制。

1.2.2.7乙方负责火车翻车机清车线皮带及翻车机下至A2转运站10条皮带的现场操作、设备点检及润滑加油工作。负责皮带及托辊、清扫器、皮带挡帘的更换、调整工作(甲方提供备件),未按甲方《皮带运输机管理规定》执行,按《原料处理工场管理规定汇总》进行考核。

1.2.2.8乙方负责火车翻车机配套除尘C1除尘器及打水装置的启停操作。负责除尘器风门的调整工作,少于50条除尘布袋的更换工作,因操作造成的设备停机每分钟考核5元,造成扬尘按《公司扬尘溢烟管理规定》考核。

1.2.2.9乙方负责作业前后车数、车装载数及料种的检查及汇报,负责生产过程的检查及控制,防止出现混料事故。

1.2.2.10乙方负责现场仪表、仪器的观察及检查,负责对漏斗料位进行巡视,并向翻车机控制室反馈信息,防止漏斗振空;乙方负责全程监控火车翻车机及调车机的运行及作业情况,若有异常应采取措施停机检查,负责注意观察翻车机作业时车皮的状况,发现异常及时联系处理。

1.2.2.11负责翻车机区域内取暖设施的防冻、解冻工作,负责取暖设施的排水、放水、排气工作及管道漏水后的维修工作。

1.2.2.12乙方负责各项生产及岗位点检、润滑及维修记录的填写及临时性保管工作。

1.2.2.13乙方负责火车翻车机厂房内及周围区域道路的卫生清理工作,保证火车道轨及周围地面无存积料。1.2.2.14乙方负责火车翻车机及相关设备的卫生清理工作,做到设备表面无积灰无油污。1.2.2.15乙方负责火车翻车机及以下各层平台卫生清理工作,做到现场无积灰无异物。1.2.2.16乙方负责以上10条皮带周围洒落料及机头溜管沾料、堵料后的清理工作。转运站、皮带通廊、涨紧轮配重上下积料的清理,以及正常生产状态下积料的清理,负责天车等附属设备的卫生清理。负责各休息室、彩板、围栏、厂棚四周窗子及四周的的卫生清理工作。执行标准按照《卫生清扫管理规定》及6S管理4级标准执行,否则按《原料处理工场管理规定》对其进行考核。

1.2.2.17乙方负责车厢翻料后车厢内沾附及剩余物料的彻底清理工作,要求清理时间与翻车时间同步,严禁出现未清净便被推出清车线的情况。乙方人员负责用铁丝将各空车车厢门捆扎牢固。。

1.2.2.18乙方负责完成甲方安排的临时突击性工作。

2生产及设备维护相关要求

2.1. 设备维修质量要求

2.1.1甲方厂内运输处原料处理工场及设备检修工场是对乙方维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2.1.2本合同实施期间,乙方负责维修的设备必须达到《回转式翻车机技术规范JB/T7015-2010》的规定和最新版的《电力建设施工、验收及质量验评标准汇编》中的质量标准,设备渗漏点数量达到“无渗漏标准”水平。甲方鼓励乙方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设备维修中实施。

2.1.3乙方必须有最基本维修质量措施,如ISO9000质量体系,技改方案整体措施等,符合甲方有关质量标准的规定。

2.2. 现场作业基本要求

2.2.1乙方作为设备维修责任人,要参与设备技术改造,应明确包括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在内的各种工作流程。改造和完善有缺陷的设备,如隐患点、影响设备使用寿命、不满足国家环保要求等问题项。

2.2.2乙方应严格按合同完成维修工程,现场设备应保持“安全文明达标”设备标准。

2.2.3. 乙方在现场的维修管理、维修技术人员人数应满足维修需求,并能长驻现场。任何情况下的人员(含生产操作人员)变动都应提前通知甲方,并需征得甲方同意。

2.2.4.严格执行甲方的检修作业标准、技术标准、以及冶金行业标准及厂家说明书。

2.3现场安全管理

2.3.1由于乙方人员违反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设施损坏事故,责任完全由乙方独立承担。

2.3.2乙方的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严密的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兼职)安全员,同时满足甲方要求。

2.3.3乙方要掌握甲方生产操作流程,检修工作票的工作流程,熟悉并掌握甲方有关对工作负责人的考试上岗执行程序;检修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资格须通过甲方安全安全部门考试确认,工作票执行中的相关事项依据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2.3.4乙方在本合同开始履行前,应按照甲方要求组织其人员认真听取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定出维修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和防火防盗措施,经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

2.3. 现场文明生产要求

2.4.1乙方在现场应遵守甲方有关文明生产的文件、规定和考核办法。

2.4.2检修区域应设置围栏或者警戒线,挂警示牌和标志牌。

2.4.3乙方人员所发放的劳动保护穿戴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要求,工作时着装统一且能与甲方的服饰相区分,进入工作现场时必须穿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特殊工种还必须穿专用防护工作服和面具,工作时作业现场秩序井然。

2.4.4作业现场每天收工前清扫,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厂区内禁止乱扔烟头,禁火区域严禁吸烟违者公司有关规进行考核。

2.4.5.搭设脚手架和临时放置较重的设备时,要垫好木板、橡胶等物,防止损坏地面。

2.4.6.检修工作中禁止在走廊和楼梯平台堆放物品,禁止在正运行的设备旁边休息和长期停留。

2.4.7.检修工作完成后,要求设备见本色,设备铭牌、标牌、编号、转动方向标示齐全、清晰。

2.4.8.严格实行垃圾分类,特别要防止化学药品、废油、废电池等对环境造成危害的物品直接进入垃圾箱,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使问题得到迅速弥补,并记录详细情况,包括纠正后的效果。

2.4.9.检修工作结束后的棉纱、保温材料等易燃易爆废弃物要合理处置,检修工作中要随时预防发生严重污染环境的事故。

2.4.10. 乙方不得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道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2.4. 工器具和车辆的管理

2.5.1乙方自备的工器具和车辆,必须不少于协议中所列的种类和性能级别,并含以下:

2.5.1.1常用的工器具(含专用工具)、手拉葫芦、检修照明灯、电焊机、兆欧表、万用表等;

2.5.1.2现场临时制作的专用工器具经过甲方批准的方可使用;

2.5.1.3常用交通车辆。

2.5.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现场维护工作的自备工器具明细表,工器具应符合安全标准,所用仪器、仪表的精度应满足标准要求,并在检定的有效期内,所有电动工具及检验工具必须有合格证。

2.5.3由于技术、工器具、仪器仪表、场所的限制乙方无法完成的机加工,由乙方出方案和图纸,甲方审核后,由甲方外委加工。

2.6. 备品备件、一般消耗性材料的供应方式

2.6.1现场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由乙方提出申购计划,甲方负责审核、采购、验收,发放。乙方负责领用、存放、保养等管理。

2.6.2正常情况下备品备件的更换和领用需经过甲方管理人员的确认与批准,但特殊情况下(如夜间、节假日、抢修等),可由甲方生产值班领导批准先行领用,然后尽快补办相关的签字手续,具体程序按甲方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2.6.3乙方保管因维修工作使用剩余的消耗性材料,并建立台帐,使用时按甲方管理规定执行。

2.6.4乙方需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现场备件的定期检查及考核工作。

2.7. 技术文件、规范、图纸的提供

甲方应最大限度向乙方提供有关设备维修的技术文件、标准、图纸、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乙方需要复制时,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乙方不能在未得到甲方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合同到期后,乙方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它文件退还甲方。

2.8 乙方人员配置的基本要求

2.8.1 本合同为乙方大包合同,翻车机区域日常的设备维修及生产操作均由乙方独立负责,甲方对乙方所配备的人数及班次不做强制性要求,但乙方必须根据实际生产、维护需要配备或增配人员,以满足生产需要,因人员数量配备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生产影响或设备事故的给予双倍考核,并承担其它有关一切损失

2.8.2为保障维修质量甲方对乙方负责本项目的维护人员做以下要求

2.8.2.1能够独立完成检修维护消缺及组织工作。

2.8.2.2电气专业检修人员要求有3年以上实践经验,且身体健康无疾病,具备必要的变频器、PLC、上位机知识,并能处理此类故障。

2.8.3 以上人员资历要经过甲方严格审核面试,不符合条件的由乙方在一周内进行调换。

2.8.4 配备具有专业资质的普通焊工、行车操作工。

2.8.5 应计划好足够的备用人员,遇突发性工作或事故检修时可调配技术人员支援。

2.8.6 乙方应将项目经理、中技以上技术工人、特殊工种的资质证书交甲方审核。

2.8.7乙方与其派到甲方现场维修的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乙方须支付人员的工资、缴纳社保、提供劳动福利以及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将派到现场的人员名单盖章后,交一份给甲方备案,由甲方统一发放进厂证件。

2.8.8乙方派到甲方现场工作的员工应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施工安全守则,服从甲方的统一化管理。

2.9现场操作要求

2.9.1、乙方在甲方的培训及指导下,熟悉各有关设备的技术参数,达到独立现场操作的能力后方可上岗。

2.9.2、乙方卸车操作前必须与甲方确认,经同意后再进行卸车作业,防止因联系不畅造成混料或堵料、冒料事故的发生。现场操作时必须依照以下作业流程作业,防止出现生产及安全事故。

2.9.3、翻车机现场操作

2.9.3.1机车顶送整列车箱进厂,将待卸车厢推送至重车调车机作业范围内,夹轮器夹住第一节敞车前轮组后,现场人员负责将车辆之间风管断开,车钩连接下方的防跳销拔出,并将机车与车厢摘钩,开始翻车作业;

2.9.3.2启动液压站电机,使压车钩上升到最高位置;重车调车机调车臂落下,后钩和整列煤车联挂,夹轮器松开;

2.9.3.3重车调车机牵引车厢前进,当第一辆车厢进入翻车机,第二辆车厢行至接近翻车机端盘处时制动,夹轮器夹住第二辆车厢前车轮对;手动条件下,人工摘钩毕后,可以夹紧。但若摘钩不成功,操作人员必须及时停止重调机运行。

2.9.3.4人工将第二辆车厢和前面的第一辆车厢摘钩;重调机牵整列四计轴延时停车时,手动在就地摘钩按钮箱J12处按摘钩毕按钮。当计4延时停车,车皮还有惯性摘钩,不要等车皮完全停稳摘钩,否则,车钩很难摘开。人工摘钩毕必须在四计轴(即重车第四个轮子滑过四计轴开关)之后按,指示灯才会亮。

2.9.3.5重调机牵引第一节车厢继续前进,准确停于翻车机上后,重调脱钩,前行,调车臂抬起,重调机返回,重复上述作业;

2.9.3.6翻车机本体压车梁下落压住敞车两侧车帮,当压车臂压住、靠板在液压缸的推动下靠向敞车一侧,靠板靠上,重车调车机臂已驶出翻车机平台后,翻车机开始以额定速度翻卸,在翻卸过程中,车辆弹簧力的释放是通过不关闭液压缸上的液压锁来吸收车辆弹簧的释放能量,翻卸到100度后,关闭液压锁,将翻卸车辆锁住,以防车辆掉道。翻车机继续翻卸直到接近160度左右时减速、停车、振动器投入,3秒钟后,振动停止,翻车机以额定速度返回,快到零位时减速,对轨停机,停机后,压车钩开始抬起,靠板后退。

2.9.3.7当压车梁升到最高位.靠板后退到终端位后;重车调车机牵引第二辆车厢及整列接近翻车机时减速,重调机前钩和翻车机内的第一节车厢(已翻完)空车挂钩后继续前进;

2.9.3.8第二辆车厢到翻卸位置时制动,后钩摘钩;重调机推送空车离开后,翻车机回转,进行卸车;

2.9.3.9重调机推送空车到迁车台上定位后摘钩,调车臂抬起,重调机返回,进行下一辆车厢的调车作业;

2.9.3.10迁车台带着空车移至空车线,对位停稳后,空车调车机推出空车,越过安全止挡器停在空车线上;

2.9.3.11空车调车机返回起始位置,迁车台返回翻车机出车端。

重复上述作业,直至整列车厢全部卸完。此时,空车集结在空车线上,车辆停稳后,人员对车厢进行检查,如车辆连接处有防跳销,则将防跳销进行安插完好,等待机车牵引出厂。

2.9.4皮带机现场操作

2.9.4.1清车线皮带启动前,必须确认主皮带处于运行状态,同时确认主皮带在线运输的物料与所清理车厢的物料相同后,才能启动清车线皮带运行,清理时必须先启动下级皮带再启动上级皮带。

2.9.4.2启动清车线皮带时,先将操作箱万向操作手柄打至机旁或本地位置,启动电铃警示15秒后按下启动按钮启动皮带,待皮带上物料走净后再按下停止按钮。

2.9.4.3启动火车受料槽下皮带时,操作与确认步骤与以上步骤相符。

2.9.5、操作要求

2.9.5.1翻车机现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方可上机操作。遵守《煤炭、矿石装卸司机一般安全守则》的规定。

2.9.5.2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9.5.3操作时应精力集中,严禁酒后上岗,不准脱岗、睡岗、串岗。

2.9.5.4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控制室,控制室及作业现场禁止吸烟。

2.9.5.5接班人员应做好如下检查

2.9.5.5.1检查灯光、仪表、报警、按钮是否正常,通讯是否畅通,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处理不了及时上报值班队长。

2.9.5.5.2检查翻车机转子,并试运转一个循环;检查压车器、靠车板动作是否可靠;转子运转有无异常;各液压部位有无泄漏现象;各部位润滑是否良好;检查转子平台上有无异物;进端轨道有无杂物。

2.9.5.5.3检查翻车机液压站油位、油压、油质及周围有无泄漏,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检查夹轮器的液压站是否正常;检查夹轮器的机械、液压部分是否正常,动作是否灵敏可靠,若有异常要采取措施恢复正常。

2.9.5.5.4检查各仪表、信号是否正常,密切监视设备运行情况。

2.9.5.5.5检查重车调车机上的电机驱动及液压部分是否正常,并运行一个往复行程,检查重车调车机的动作是否灵敏可靠,车上钩头是否完好,动作是否可靠;检查重车调车机润滑部位是否润滑良好;检查出端铁路上有无杂物。

2.9.6、接车按有关规定执行。

2.9.7、作业前准备

2.9.7.1根据料种调节漏斗闸板开度,调节时须有两人以上到场。

2.9.7.2检查车数、车装载数及煤种情况,同料种卸完后,应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中控室,在得到允许后,才可进行第二种料种的翻卸,以免混料。

2.9.7.3检查待翻车辆状态,如车辆异常不具备翻车作业条件,则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处理。因翻车作业导致车辆受损,则受损车辆修复工作由乙方负责。

2.9.8、作业

2.9.8.1接到指令后,各岗位人员立即上岗,并向中控室报岗,岗位职责为:

2.9.8.1.1各岗位执行中控指令,观察仪表、仪器,控制给料量≤90%,密切注意现场情况,保持信息畅通。

2.9.8.1.2重车调车机将重车拖入摘钩区后,立即摘钩,并注意纠正风管开关位置,根据实际情况发出摘钩信号;对漏斗料位进行巡视,并向操作台反馈信息,防止漏斗振空;监视进端靠车板的伸出、收回情况;注意转子的运转声音是否正常;注意重车车皮状况;若发现设备异常要及时停机;若有异响要急停,并查找原因,努力排除。

2.9.8.1.3监视重车调车机运行情况,监视车臂起落是否正常,若有异常应采取措施停机检查。

2.9.8.1.4翻车机回到水平位置时,注意观察压车器回收情况;翻车机翻转时,注意压车器的压车情况;注意车皮状况;当设备有异常时,应及时停机检查排除。

2.9.8.1.5密切注意各设备运转情况,及时检查各电气机械设备,发现不明原因时,未经允许严禁复位。

2.9.8.2各岗到位后,按中控指令作业。

2.9.8.3作业中如有怪味、异音、脱轨等异常情况时,要采取及时果断的措施停机,并做好记录。急停按钮尽量少用,适当掌握。

2.9.9、作业完毕

2.9.9.1将空车推出翻车机。

2.9.9.2把重车调车机停在回退到位位置。

2.9.9.3与中控室联系停机,切断电源。

2.9.9.4各岗对设备进行运行后检查,做好记录。

2.9.9.5清除作业现场散落的物料。

2.9.10、其它

2.9.10.1翻车机作业时,干式除尘设备应同时运转,并实施洒水作业。

2.9.10.2作业中重车调车机臂下严禁站人,翻车机翻转部位严禁有人。

2.9.10.3作业中,禁止人员从重车调车机与止挡块之间以及重车调车机摘钩区域穿越或逗留。

2.9.10.4作业中,禁止人员在翻车机前方空车皮推出时穿越或逗留。

2.9.10.5加强防火管理,消防设备应齐全完好。

2.9.10.6穿越铁路时必须走人行道口,严禁穿越铁路。

二、 本项目概况

1. 协议有效期

合同工期为1年,具体起止日期见合同。

2. 本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指甲方翻车机相关区域生产及设备的维护工作(含电气、仪表、自动化、机械、液压、给排水等)。

3. 本项目工作内容

3.1生产、设备日常点点检、消缺、紧固、清扫、抢修、设备系统检修。

3.2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如定期补加油、换油、电机绝缘检测等)。

3.3焊接、起重、化学防腐(含喷涂)等综合工种工作。一次性10平方米以内的零星油漆、防腐工作由乙方负责,单处面积超过10平方米的油漆、防腐由甲方负责。

3.4区域内设备的日常操作,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其它配合性工作(与维保区域有关)。

3.5协助甲方处理应急事件,如组织人员并提供工器具(如潜水泵、配电盘)抗洪及抗台风。

3.6甲方决定单独委托给电力试验或铁路定期检测单位的项目除外,乙方有配合义务。

3.7如属设备本身质量问题或安装质量问题,产生的较大缺陷和造成的事故,乙方仍应负责进行缺陷或故障的处理,即在维修工作范围内。而由制造或安装单位承担的相应责任,由甲方根据有关合同处理。

3.8特种电机日常维护,属乙方维护范围,由甲方确认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属乙方免责项目,乙方需进行相关的配合性工作。

3.9乙方应建立生产运行记录、设备管理台账(按甲方要求执行)。

3.9.1包括备件更换的台账,更换的备件应注明更换的时间和简单的原因说明,并保留旧的备件,以便回收。

3.9.2事故分析台账,对一些设备损坏或较大故障的原因进行分析,分析结果必须通知甲方有关人员。

3.9.3设备定期维护台账,将定期维护的工作内容记录,记录包括工作项目、时间、实施人员。

三、 本项目范围

检修项目范围、界限及相关说明:范围、界限不清时以甲方认定为准

1.设备范围

1.1、机械设备:

1#、2#翻车机区域系统设备及相应受料槽及篦子,C1除尘系统设备,四条带衬式给料机及液压闸门、Q101、Q102、A301、A302、A303、Q201、Q202、A401、A402、A403等皮带机系统设备(含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A303、A403皮带机下方漏子及篦子维护)。翻车机工业水系统B6转运站给水阀门及以后设备均属本维护项目范围。空车线厂房内铁路线。区域采暖、压气系统。区域内天车,电葫芦吊及污水泵等设备。即区域内系统设备维护保养。

1.2电气设备:

翻车机配电室承保范围设备电气一次、二次设备、仪表设备、软件程序、操作系统(含上位机程序、PLC程序等)均由乙方负责,从翻车机变压器起(含配电室内的所有与翻车机有关的设备)以后所有的翻车机相关设备,相应机械区域电气、照明、监控、仪表、通讯设备,均在本项目维护范围内,包括电气的定期吹灰卫生清扫等工作。即区域内系统设备维护保养。

2 维修工作内容

2.1负责所承包设备、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查实验工作。

2.2负责所承包设备、系统的缺陷消除、定期维护、更换及抢修。

2.3负责所承包设备范围设备的全部加换油及滤油工作,建立给油脂台帐。

2.4负责所承包区域内设备的综合治理整顿。

2.5负责承包范围内所辖设备无渗漏工作。

2.6负责承包设备范围内的点检定修工作,分别建立点检台帐和检修台帐。

2.7次月第一周工作日上报上月翻车机系统材料计划及检修计划。

2.8负责所承包范围内设备的全部支吊架、标牌、设备铭牌的维修工作。

2.9负责所承包范围内所需的起重和电气焊工作。

2.10按甲方要求,做好废旧物资(含废油)的回收管理工作。

2.11做好承包设备停用期间的保养、防护工作。

2.12负责对专用工具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2.13参加甲方各项安全检查活动,并负责对承包范围内的问题进行处理。

2.14协助提供所承包范围内设备登记检修、临检计划项目和各种技术方案以及材料、备品计划。

2.15负责承包范围内临时电源接线。

2.16乙方由于人员、技术或管理等原因而无法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终止合同的决定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17乙方应遵守国家、冶金行业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规程及规章制度,生产上服从甲方管理。

2.18乙方在甲方生产调度管理下,提供技术人员,独立完成翻车机系统运行中的日常维护和设备检修工作。

3.设备检修管理程序

3.1乙方每天应按时派人参加甲方生产调度会议,及时落实和完成会上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2乙方负责对承包范围内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和点检工作,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可靠性,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3.3乙方根据合同承包范围,将设备维修、保养、点检落实到人,并将该分工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报给甲方。

3.4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检修计划要求完成承包范围内设备的检修和整治工作。

3.5 乙方将组织机构和人员名单及电话号码报甲方备案。

3.6人员要求:乙方对于人员调整情况应及时反馈给甲方;值班人员应具有处理现场问题的能力,并且服从甲方生产值班人员的调度和指挥。乙方应确保队伍的稳定,尤其是确保骨干技术人员的稳定,以保障检修质量和运行安全。甲方有权了解乙方检修人员的报酬、福利、保险、劳保等情况,甲方要求乙方一切按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执行,确保人员的正当、合法权益。否则有权单方中止与乙方合同。

4.安全文明生产管理

4.1乙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设备维修工程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强化维修及运行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生产秩序以保证现场人员和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4.2 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甲方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4.3 由于乙方人员违反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设施损坏事故,责任完全由乙方独立承担。乙方隐瞒设备情况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4.4 乙方的各级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安全,必须建立严密的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并按甲方安全管理方式运作或不低于甲方安全管理水平。

4.5 乙方要掌握甲方检修安全文件(检修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等)的工作流程,熟悉并掌握甲方有关对工作负责人的考试上岗执行程序。安全文件的工作负责人资格须经甲方安全环保部门考试确认。

4.6 乙方在本合同开始履行前,应按甲方要求组织其人员认真听取甲方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定出维修工作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

4.7 乙方在现场维修工作过程中,应遵守并接受甲方安全各项考核制度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

4.8由于乙方工作不到位或因乙方其他原因引发的事故,责任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检修维护人员管理补充协议

1、乙方提供的检修人员至少有中技(或相当于)及以上文化程度(有毕业证书)且具有相应的有效证件,年龄25岁以上55岁以下,应具备一定的现场实践经验,符合甲方的基本要求。有相当经验和能力的检修维护技师、高级工条件可适当放宽。

2、检修维护人员应具有至少2年及以上现场维护工作经历,能够独立完成现场抢修消缺的工作。经培训能够熟悉和掌握甲方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并经面试合格,且身体健康无影响现场工作的疾病。

五、考核与奖励

5.1 违约金支付办法:

5.1.1影响生产设备支付违约金的情形:

根据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设备事故管理制度》中对设备影响生产发生的事故分级之规定,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违约金支付:

5.1.1.1发生一级设备事故,由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20万元;或终止包保合同。

5.1.1.2发生二级设备事故,由乙方支付违约金2万-5万元。

5.1.1.3发生三级设备事故,由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2万元。

5.1.1.4发生四级设备事故,由乙方支付违约金2000-5000元。

5.1.1.5发生零星设备事故,由乙方支付违约金500-2000元。

5.1.1.6非主体设备事故,造成威胁到了主线生产按照每分钟10元由乙方支付违约金。

5.1.1.7因同一原因导致重复发生的事故,加倍支付违约金;定修48小时内发生设备事故的,加倍支付违约金。

5.1.2其他支付违约金情形:

5.1.2.1检修要严格执行甲方操作牌制度,违者每次每项由乙方支付违约金100元。

5.1.2.2检修项目每漏一项,由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5.1.2.3承包范围内检修项目因故由他方实施的,将扣除该项目检修费用给实施方,并由乙方支付违约金该项目检修费用的30%。

5.1.2.4设备巡检出现漏检的或未发现设备隐患,造成设备故障或影响设备使用寿命的,事故时根据所造成的后果对乙方进行相应考核,影响设备使用寿命的根据设备的剩余价值进行双倍考核。。

5.1.2.5甲方生产线上的设备的计划检修过程中在没有额外增加检修量的情况下的检修时间延长,按厂内运输处相关规定由乙方支付违约金。

5.1.2.6发生安全违章或违反标准化作业,执行甲方安环处考核规定。

5.1.2.7备件的申报、催要、保管、使用不符合甲方管理规定,每次由乙方支付违约金200-500元;影响生产每次由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10000元。

5.1.2.8乙方维护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后方可离开,做好交接班记录和班前会记录,违者每次由乙方支付违约金100元;不准以各种理由在当班时间把维护项目推给下班,如出现推诿,视情节由乙方支付违约金500-1000元;因信息传达错误或未及时传达造成后果的视情况由乙方支付违约金200—500元。

5.1.2.9由乙方人员负责组装的备件出现质量问题,造成返工每项由乙方支付违约金200元,耽误生产造成损失的,按厂内运输处相关规定支付违约金。

5.1.2.10在一个定修周期内,主体设备因检修质量原因造成设备功能或精度丧失:未造成停机的,每项由乙方支付违约金500-3000元;

5.1.2.11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甲方人员安排的合理性工作的,每次每项由乙方支付违约金200-3000元,影响生产执行厂内运输处相关规定支付违约金。

5.1.2.12乙方有修旧利费的责任及义务,对下线的设备备件、材料,能修复利用的应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报请甲方确认,不得擅自处理,否则由乙方支付违约金200元/件。

5.1.2.13乙方管理人员通讯必须保持畅通,联系不到的每次由乙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5.1.2.14乙方人员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有不参加的每次由乙方支付违约金100元。

5.1.2.15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凡影响本公司形象、效益、效能的行为按公司管理制度予以评价并进行考核。

5.1.2.16乙方所有作业行为必须符合按照本公司的一体化管理要求;甲方对乙方的与生产作业相关的管理行为实施检查和评价,发现不合格项,每项考核500-2000元。

5.1.2.17乙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公司安全、防火和环保相关管理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火灾和环保事故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1.2.18由乙方原因造成生产、设备、质量和环保事故的,按照本公司《事故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的同时,乙方向甲方赔偿事故的直接损失,如事故造成路局车辆受损,则车辆修复及赔偿由乙方自行与路局协商解决,否则将按路局对营钢罚款的2倍对乙方进行处罚。

5.1.2.19设备抢修时乙方必须派充足的技术人员尽快处理,造成检修延时的考核10元/分钟影响生产的考核10元/分钟,,岗位人员迟到、旷工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5.1.2.20乙方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交接班日志》、《点检卡》、《设备润滑》、《班组安全》等记录;否则,每人次考核乙方100-500元;

5.1.2.21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卸车超时按照事故管理进行考核;乙方按照要求完成生产作业相关记录和工作总结;否则,每次考核乙方500-2000元。

5.1.2.22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故障,按设备的损失费用进行考核,造成生产影响的按照10元/分钟考核。

5.1.2.23乙方人员的出勤率必须满足生产的需求,因乙方出勤或其它原因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按公司的损失费用进行考核。

5.1.2.24甲方发现乙方点检人员漏检一项考核乙方200-500元;未检一次考核乙方500-2000元。生产过程不受控考核每次考核200-500元。

5.1.2.25设备标识牌安装和管道标识制做、安装,未按要求安装每处考核200元,如被公司部门检查考核,按公司考核为准。

5.1.2.26对作业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达到甲方设备管理规定要求,未达到要求整改每处考核200元,如被公司部门检查考核,按公司考核为准。

5.1.2.27维修工作办理相关手续不全每项考核500元。

5.1.2.28检修工作结束后,检修下来的废旧备件在24小时内进行清理,未按时清理每次考核200—1000元。

5.1.2.29清理时间与翻车机翻车时间同步,车厢清理不彻底,每节考核200元,乙方人员负责将车厢们捆扎牢固,捆扎不牢固每节考核100元。

5.1.2.30 乙方各休息室、彩板、围栏及厂棚四周窗子的卫生未按要求清理每处考核200元。

5.1.2.31乙方对于甲方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不服从管理的每次考核200—1000元,影响生产的在考核的基础上,每分钟考核10元。

5.1.2.32 由于乙方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将车辆卸完,则沈阳铁路局对车辆延时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罚款计算方式按照沈阳铁路局相关规定执行。

5.1.3人员支付违约金的情形:

5.1.3.1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调换或抽调技术骨干,每人每次由乙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

5.1.3.2人员离岗或淘汰后,补充人员不能满足3天内到岗,每人每日由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5.1.3.3未按技术协议配备技术骨干人员的,每月由乙方支付违约金15000元/人。

5.1.3.4遇到检修及事故需要处理时,乙方人员应保证在5分钟内(夜间突发事故需要检修人员到场的应保证在30分钟内)携带常用工具到达现场。迟到一分钟或未携带常用工具的由乙方支付违约金每人次20元。

5.1.3.5乙方管理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如关机或不接电话每次由乙方支付违约金200元。如因此而影响到正常生产将加倍支付违约金。

5.1.3.6乙方人员参加甲方规定的培训及相关考试的,事后要对参加人员进行考核。每迟到1人次由乙方支付违约金20元,缺席1人次由乙方支付违约金50元,考试测评不合格者1人次由乙方支付违约金50元。

5.1.3.7乙方未按照《公司能源介质使用管理规定》造成能源介质浪费的,每次考核200~1000元。

5.2 其他:

其它未列违约金管理细则的内容以甲方公司及厂处相关管理考核办法为准,实施约定的违约金及其它考核的,并不免除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任何其他义务。

5.3 奖励:

5.3.1乙方人员发现、提出甲方生产、设备隐患的。经整改、采纳意见收到良好效果或挽回巨大经济损失的,向乙方人员奖励200-5000元。

5.3.2乙方进行的设备创新改造、经甲方认定确能降低设备故障率,每项奖励乙方1000—10000元。

5.4 本协议所称“考核”,是指乙方构成违约时应依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情形,甲方有权将对应款项从合同款中直接扣除以抵销乙方应付的违约金。

六、附则

6.1如设备短期停用,由合同签订单位提前3个工作日向乙方书面告知,自停用之日起维保费用不予支付。

6.2凡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6.3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翻车机区域生产及设备维护技术协议

为保证甲方生产正常,安全稳定运行,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自愿互利的条件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责任和义务

1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1.1审查乙方单位的资质和检查其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及实施情况。

1.1.2负责对乙方生产操作、点检、润滑、卫生清扫、设备维护、设备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与考核。

1.1.3负责制定并提供技术标准及其它技术资料。

1.1.4审核乙方提供的生产运行方案、维修进度计划、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或检修文件包。

1.1.5负责对乙方生产、检修工作的监督、检查及验收。

1.1.6负责工作票等相关手续的批准。

1.1.7翻车机区域内有关风、水、电、气等能源介质,由甲方提供。甲方负责皮带、托辊、润滑油脂、翻车机有关备品备件、材料(耗材如维修耗材、办公耗材乙方负责)审核和申报,备件存放区的指定,场地围挡所需材料的提供,氧气、乙炔、焊条按需提供。

1.1.8工作中如是甲方责任范围内需与其他专业、部门、单位进行协调时,由甲方负责联系、协调。

1.1.9甲方有权撤换乙方中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人员,并不得重返生产现场,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自负。

1.1.10如发生紧急或重大事项情况下,乙方因技术力量不足或准备不及等因素而无法处理或耽误维修等,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施工队伍进行紧急处理,乙方应担负全部委托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1.1.11在处理设备故障或事故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于事故处理结束后24小时内出具事故分析报告及预防措施。

1.1.12大修、技改项目,翻车机厂房本体,皮带通廊本体,相应土建结构,特种设备、仪器、仪表检验及费用,区域空调维护甲方负责。

1.2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2.1设备相关责任和义务

1.2.1.1乙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能与雇工签订劳务协议,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严格遵守、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系统(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管理考核。

1.2.1.2乙方必须熟悉和执行甲方的相关管理系统的管理要求,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且乙方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甲方相关考核规定制度,乙方表示对该规定制度不再另行确认。

1.2.1.3 乙方应根据甲方设备生产、维修的需要,在现场设立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并服从甲方的生产指挥管理。应当确定现场的第一生产、检修和安全责任人,当更换人员时,必须征得甲方的认可。

1.2.1.4乙方应根据合同对设备进行操作、维修和调试,协助甲方完成体系认证等工作。根据甲方标准负责设备、安全标识牌安装和管道标识制做、安装。

1.2.1.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1.2.1.6乙方应积极主动接受甲方对生产操作、点检、润滑、卫生清扫、设备维护、设备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与考核。

1.2.1.7乙方应将审阅合同文件及设备生产、维修过程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发现的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管理人员。

1.2.1.8乙方应提供为完成生产、维修任务所必需的劳务、工器具(专业、专用工具、焊机、滤油小车等)、办公耗材、车辆、劳动保护用品及其它物品。备件倒运,车辆及人员乙方负责;货送现场备件乙方负责卸车。区域内照明乙方负责。

1.2.1.9乙方应根据承包项目的具体要求、特点和性质,选送合格的人员担任工作,应当确定现场的第一生产、检修和安全责任人。现场人员应能处理包括生产流程、设备程序、机械、电气等专业在内的所有故障。特殊工种(普通焊工、起重工、行车司机、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有效期内),并报甲方安全部门备案。生产、检修中所需的配合工种由乙方负责解决。当更换人员时,必须征得甲方的认可。所有人员信息报送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备份。

1.2.1.10乙方负责现场备件管理及下线备件修旧利废,按甲方要求提报每月备件材料需求计划,备件存放区围挡施工及货架制作。乙方必须配备机械、电气、液压、仪表等专业维修技术人员,保障生产运行正常。

1.2.1.11乙方的工作人员名单经双方协商、甲方认可。乙方须与甲方安全主管部门签订安全协议,进入现场前所有人员必须通过甲方安全主管部门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1.2.1.12乙方必须每天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点检,并按要求填写点检记录,将发现的缺陷及时做好记录并向甲方有关部门汇报,并及时处理。

1.2.1.13每天下班前半小时,乙方工作负责人必须向甲方管理人员汇报当日的生产工作情况、设备运行状况及次日工作计划。

1.2.1.14乙方必须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含节假日),及时处理现场缺陷,如发生因乙方延误原因而造成的后果,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1.15乙方从合同执行之日起,按甲方要求对设备进行点检、润滑、清扫、紧固,并对设备安全负责,同时按甲方要求建立相关台账。

1.2.1.16根据设备实际运行情况,乙方有责任提出设备技改的建议并制定措施,对作业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到达甲方安全规定要求。

1.2.1.17维修工作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1.2.1.18乙方应及时提供检修计划及检修方案。

1.2.1.19检修工作结束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作好各种资料的记录和整理,并在两天内交甲方存档。

1.2.1.20在任何形式的生产、检修工作中,凡由乙方造成的设备损坏及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2.1.21负责完成甲方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1.2.1.22如发生紧急情况或重大事项情况下,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委托其它施工队伍进行紧急处理,乙方应担负全部委托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接受相应考核。

1.2.2生产作业相关责任和义务

1.2.2.1乙方负责火车翻车机翻车前、后的相关作业,包括所翻火车车厢与队列车厢之间的摘提钩工作,火车车厢翻车完毕后与其它已翻车厢之间的挂钩工作、开关火车车厢箱板及有关的清理作业。

1.2.2.2乙方负责火车受料槽的清槽及篦子清理作业,包括受料槽内沾料、冻料清理,篦子及受料槽内杂物捡拾工作,保障火车翻车机的正常翻车及受料槽内的物料顺利排出,防止因沾料、冻料影响卸车。乙方负责受料槽篦子上的杂物清理及杂物外运工作,严禁杂物入槽堵塞皮带溜管或杂物占用场地造成安全环保不达标,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将杂物集中存放,并及时清理出厂。

1.2.2.3乙方负责火车箱体排风、卸连接管箱体封堵杂物的清理工作,并负责清运,严禁在现场堆放存留过多占用场地影响卸车或造成安全环保不达标。乙方负责地面撒料的及时清理,运输工作,确保不影响火车的运行及周围区域其它工作的开展。

1.2.2.4乙方负责火车翻车机自动系统故障后及设备试车及检修时各相关设备的现场手动操作。

1.2.2.5乙方负责液压站、天车及电葫芦吊的日常操作使用。

1.2.2.6乙方负责火车翻车机受料槽下铠装给料机及闸门的现场操作,给料机上部插板阀的调整工作,负责给料机给料量的调整及控制。

1.2.2.7乙方负责火车翻车机清车线皮带及翻车机下至A2转运站10条皮带的现场操作、设备点检及润滑加油工作。负责皮带及托辊、清扫器、皮带挡帘的更换、调整工作(甲方提供备件),未按甲方《皮带运输机管理规定》执行,按《原料处理工场管理规定汇总》进行考核。

1.2.2.8乙方负责火车翻车机配套除尘C1除尘器及打水装置的启停操作。负责除尘器风门的调整工作,少于50条除尘布袋的更换工作,因操作造成的设备停机每分钟考核5元,造成扬尘按《公司扬尘溢烟管理规定》考核。

1.2.2.9乙方负责作业前后车数、车装载数及料种的检查及汇报,负责生产过程的检查及控制,防止出现混料事故。

1.2.2.10乙方负责现场仪表、仪器的观察及检查,负责对漏斗料位进行巡视,并向翻车机控制室反馈信息,防止漏斗振空;乙方负责全程监控火车翻车机及调车机的运行及作业情况,若有异常应采取措施停机检查,负责注意观察翻车机作业时车皮的状况,发现异常及时联系处理。

1.2.2.11负责翻车机区域内取暖设施的防冻、解冻工作,负责取暖设施的排水、放水、排气工作及管道漏水后的维修工作。

1.2.2.12乙方负责各项生产及岗位点检、润滑及维修记录的填写及临时性保管工作。

1.2.2.13乙方负责火车翻车机厂房内及周围区域道路的卫生清理工作,保证火车道轨及周围地面无存积料。1.2.2.14乙方负责火车翻车机及相关设备的卫生清理工作,做到设备表面无积灰无油污。1.2.2.15乙方负责火车翻车机及以下各层平台卫生清理工作,做到现场无积灰无异物。1.2.2.16乙方负责以上10条皮带周围洒落料及机头溜管沾料、堵料后的清理工作。转运站、皮带通廊、涨紧轮配重上下积料的清理,以及正常生产状态下积料的清理,负责天车等附属设备的卫生清理。负责各休息室、彩板、围栏、厂棚四周窗子及四周的的卫生清理工作。执行标准按照《卫生清扫管理规定》及6S管理4级标准执行,否则按《原料处理工场管理规定》对其进行考核。

1.2.2.17乙方负责车厢翻料后车厢内沾附及剩余物料的彻底清理工作,要求清理时间与翻车时间同步,严禁出现未清净便被推出清车线的情况。乙方人员负责用铁丝将各空车车厢门捆扎牢固。。

1.2.2.18乙方负责完成甲方安排的临时突击性工作。

2生产及设备维护相关要求

2.1. 设备维修质量要求

2.1.1甲方厂内运输处原料处理工场及设备检修工场是对乙方维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2.1.2本合同实施期间,乙方负责维修的设备必须达到《回转式翻车机技术规范JB/T7015-2010》的规定和最新版的《电力建设施工、验收及质量验评标准汇编》中的质量标准,设备渗漏点数量达到“无渗漏标准”水平。甲方鼓励乙方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设备维修中实施。

2.1.3乙方必须有最基本维修质量措施,如ISO9000质量体系,技改方案整体措施等,符合甲方有关质量标准的规定。

2.2. 现场作业基本要求

2.2.1乙方作为设备维修责任人,要参与设备技术改造,应明确包括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在内的各种工作流程。改造和完善有缺陷的设备,如隐患点、影响设备使用寿命、不满足国家环保要求等问题项。

2.2.2乙方应严格按合同完成维修工程,现场设备应保持“安全文明达标”设备标准。

2.2.3. 乙方在现场的维修管理、维修技术人员人数应满足维修需求,并能长驻现场。任何情况下的人员(含生产操作人员)变动都应提前通知甲方,并需征得甲方同意。

2.2.4.严格执行甲方的检修作业标准、技术标准、以及冶金行业标准及厂家说明书。

2.3现场安全管理

2.3.1由于乙方人员违反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设施损坏事故,责任完全由乙方独立承担。

2.3.2乙方的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严密的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兼职)安全员,同时满足甲方要求。

2.3.3乙方要掌握甲方生产操作流程,检修工作票的工作流程,熟悉并掌握甲方有关对工作负责人的考试上岗执行程序;检修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资格须通过甲方安全安全部门考试确认,工作票执行中的相关事项依据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2.3.4乙方在本合同开始履行前,应按照甲方要求组织其人员认真听取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定出维修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和防火防盗措施,经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

2.3. 现场文明生产要求

2.4.1乙方在现场应遵守甲方有关文明生产的文件、规定和考核办法。

2.4.2检修区域应设置围栏或者警戒线,挂警示牌和标志牌。

2.4.3乙方人员所发放的劳动保护穿戴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要求,工作时着装统一且能与甲方的服饰相区分,进入工作现场时必须穿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特殊工种还必须穿专用防护工作服和面具,工作时作业现场秩序井然。

2.4.4作业现场每天收工前清扫,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厂区内禁止乱扔烟头,禁火区域严禁吸烟违者公司有关规进行考核。

2.4.5.搭设脚手架和临时放置较重的设备时,要垫好木板、橡胶等物,防止损坏地面。

2.4.6.检修工作中禁止在走廊和楼梯平台堆放物品,禁止在正运行的设备旁边休息和长期停留。

2.4.7.检修工作完成后,要求设备见本色,设备铭牌、标牌、编号、转动方向标示齐全、清晰。

2.4.8.严格实行垃圾分类,特别要防止化学药品、废油、废电池等对环境造成危害的物品直接进入垃圾箱,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使问题得到迅速弥补,并记录详细情况,包括纠正后的效果。

2.4.9.检修工作结束后的棉纱、保温材料等易燃易爆废弃物要合理处置,检修工作中要随时预防发生严重污染环境的事故。

2.4.10. 乙方不得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道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2.4. 工器具和车辆的管理

2.5.1乙方自备的工器具和车辆,必须不少于协议中所列的种类和性能级别,并含以下:

2.5.1.1常用的工器具(含专用工具)、手拉葫芦、检修照明灯、电焊机、兆欧表、万用表等;

2.5.1.2现场临时制作的专用工器具经过甲方批准的方可使用;

2.5.1.3常用交通车辆。

2.5.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现场维护工作的自备工器具明细表,工器具应符合安全标准,所用仪器、仪表的精度应满足标准要求,并在检定的有效期内,所有电动工具及检验工具必须有合格证。

2.5.3由于技术、工器具、仪器仪表、场所的限制乙方无法完成的机加工,由乙方出方案和图纸,甲方审核后,由甲方外委加工。

2.6. 备品备件、一般消耗性材料的供应方式

2.6.1现场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由乙方提出申购计划,甲方负责审核、采购、验收,发放。乙方负责领用、存放、保养等管理。

2.6.2正常情况下备品备件的更换和领用需经过甲方管理人员的确认与批准,但特殊情况下(如夜间、节假日、抢修等),可由甲方生产值班领导批准先行领用,然后尽快补办相关的签字手续,具体程序按甲方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2.6.3乙方保管因维修工作使用剩余的消耗性材料,并建立台帐,使用时按甲方管理规定执行。

2.6.4乙方需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现场备件的定期检查及考核工作。

2.7. 技术文件、规范、图纸的提供

甲方应最大限度向乙方提供有关设备维修的技术文件、标准、图纸、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乙方需要复制时,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乙方不能在未得到甲方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合同到期后,乙方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它文件退还甲方。

2.8 乙方人员配置的基本要求

2.8.1 本合同为乙方大包合同,翻车机区域日常的设备维修及生产操作均由乙方独立负责,甲方对乙方所配备的人数及班次不做强制性要求,但乙方必须根据实际生产、维护需要配备或增配人员,以满足生产需要,因人员数量配备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生产影响或设备事故的给予双倍考核,并承担其它有关一切损失。

2.8.2为保障维修质量甲方对乙方负责本项目的维护人员做以下要求

2.8.2.1能够独立完成检修维护消缺及组织工作。

2.8.2.2电气专业检修人员要求有3年以上实践经验,且身体健康无疾病,具备必要的变频器、PLC、上位机知识,并能处理此类故障。

2.8.3 以上人员资历要经过甲方严格审核面试,不符合条件的由乙方在一周内进行调换。

2.8.4 配备具有专业资质的普通焊工、行车操作工。

2.8.5 应计划好足够的备用人员,遇突发性工作或事故检修时可调配技术人员支援。

2.8.6 乙方应将项目经理、中技以上技术工人、特殊工种的资质证书交甲方审核。

2.8.7乙方与其派到甲方现场维修的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乙方须支付人员的工资、缴纳社保、提供劳动福利以及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将派到现场的人员名单盖章后,交一份给甲方备案,由甲方统一发放进厂证件。

2.8.8乙方派到甲方现场工作的员工应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施工安全守则,服从甲方的统一化管理。

2.9现场操作要求

2.9.1、乙方在甲方的培训及指导下,熟悉各有关设备的技术参数,达到独立现场操作的能力后方可上岗。

2.9.2、乙方卸车操作前必须与甲方确认,经同意后再进行卸车作业,防止因联系不畅造成混料或堵料、冒料事故的发生。现场操作时必须依照以下作业流程作业,防止出现生产及安全事故。

2.9.3、翻车机现场操作

2.9.3.1机车顶送整列车箱进厂,将待卸车厢推送至重车调车机作业范围内,夹轮器夹住第一节敞车前轮组后,现场人员负责将车辆之间风管断开,车钩连接下方的防跳销拔出,并将机车与车厢摘钩,开始翻车作业;

2.9.3.2启动液压站电机,使压车钩上升到最高位置;重车调车机调车臂落下,后钩和整列煤车联挂,夹轮器松开;

2.9.3.3重车调车机牵引车厢前进,当第一辆车厢进入翻车机,第二辆车厢行至接近翻车机端盘处时制动,夹轮器夹住第二辆车厢前车轮对;手动条件下,人工摘钩毕后,可以夹紧。但若摘钩不成功,操作人员必须及时停止重调机运行。

2.9.3.4人工将第二辆车厢和前面的第一辆车厢摘钩;重调机牵整列四计轴延时停车时,手动在就地摘钩按钮箱J12处按摘钩毕按钮。当计4延时停车,车皮还有惯性摘钩,不要等车皮完全停稳摘钩,否则,车钩很难摘开。人工摘钩毕必须在四计轴(即重车第四个轮子滑过四计轴开关)之后按,指示灯才会亮。

2.9.3.5重调机牵引第一节车厢继续前进,准确停于翻车机上后,重调脱钩,前行,调车臂抬起,重调机返回,重复上述作业;

2.9.3.6翻车机本体压车梁下落压住敞车两侧车帮,当压车臂压住、靠板在液压缸的推动下靠向敞车一侧,靠板靠上,重车调车机臂已驶出翻车机平台后,翻车机开始以额定速度翻卸,在翻卸过程中,车辆弹簧力的释放是通过不关闭液压缸上的液压锁来吸收车辆弹簧的释放能量,翻卸到100度后,关闭液压锁,将翻卸车辆锁住,以防车辆掉道。翻车机继续翻卸直到接近160度左右时减速、停车、振动器投入,3秒钟后,振动停止,翻车机以额定速度返回,快到零位时减速,对轨停机,停机后,压车钩开始抬起,靠板后退。

2.9.3.7当压车梁升到最高位.靠板后退到终端位后;重车调车机牵引第二辆车厢及整列接近翻车机时减速,重调机前钩和翻车机内的第一节车厢(已翻完)空车挂钩后继续前进;

2.9.3.8第二辆车厢到翻卸位置时制动,后钩摘钩;重调机推送空车离开后,翻车机回转,进行卸车;

2.9.3.9重调机推送空车到迁车台上定位后摘钩,调车臂抬起,重调机返回,进行下一辆车厢的调车作业;

2.9.3.10迁车台带着空车移至空车线,对位停稳后,空车调车机推出空车,越过安全止挡器停在空车线上;

2.9.3.11空车调车机返回起始位置,迁车台返回翻车机出车端。

重复上述作业,直至整列车厢全部卸完。此时,空车集结在空车线上,车辆停稳后,人员对车厢进行检查,如车辆连接处有防跳销,则将防跳销进行安插完好,等待机车牵引出厂。

2.9.4皮带机现场操作

2.9.4.1清车线皮带启动前,必须确认主皮带处于运行状态,同时确认主皮带在线运输的物料与所清理车厢的物料相同后,才能启动清车线皮带运行,清理时必须先启动下级皮带再启动上级皮带。

2.9.4.2启动清车线皮带时,先将操作箱万向操作手柄打至机旁或本地位置,启动电铃警示15秒后按下启动按钮启动皮带,待皮带上物料走净后再按下停止按钮。

2.9.4.3启动火车受料槽下皮带时,操作与确认步骤与以上步骤相符。

2.9.5、操作要求

2.9.5.1翻车机现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方可上机操作。遵守《煤炭、矿石装卸司机一般安全守则》的规定。

2.9.5.2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9.5.3操作时应精力集中,严禁酒后上岗,不准脱岗、睡岗、串岗。

2.9.5.4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控制室,控制室及作业现场禁止吸烟。

2.9.5.5接班人员应做好如下检查

2.9.5.5.1检查灯光、仪表、报警、按钮是否正常,通讯是否畅通,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处理不了及时上报值班队长。

2.9.5.5.2检查翻车机转子,并试运转一个循环;检查压车器、靠车板动作是否可靠;转子运转有无异常;各液压部位有无泄漏现象;各部位润滑是否良好;检查转子平台上有无异物;进端轨道有无杂物。

2.9.5.5.3检查翻车机液压站油位、油压、油质及周围有无泄漏,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检查夹轮器的液压站是否正常;检查夹轮器的机械、液压部分是否正常,动作是否灵敏可靠,若有异常要采取措施恢复正常。

2.9.5.5.4检查各仪表、信号是否正常,密切监视设备运行情况。

2.9.5.5.5检查重车调车机上的电机驱动及液压部分是否正常,并运行一个往复行程,检查重车调车机的动作是否灵敏可靠,车上钩头是否完好,动作是否可靠;检查重车调车机润滑部位是否润滑良好;检查出端铁路上有无杂物。

2.9.6、接车按有关规定执行。

2.9.7、作业前准备

2.9.7.1根据料种调节漏斗闸板开度,调节时须有两人以上到场。

2.9.7.2检查车数、车装载数及煤种情况,同料种卸完后,应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中控室,在得到允许后,才可进行第二种料种的翻卸,以免混料。

2.9.7.3检查待翻车辆状态,如车辆异常不具备翻车作业条件,则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处理。因翻车作业导致车辆受损,则受损车辆修复工作由乙方负责。

2.9.8、作业

2.9.8.1接到指令后,各岗位人员立即上岗,并向中控室报岗,岗位职责为:

2.9.8.1.1各岗位执行中控指令,观察仪表、仪器,控制给料量≤90%,密切注意现场情况,保持信息畅通。

2.9.8.1.2重车调车机将重车拖入摘钩区后,立即摘钩,并注意纠正风管开关位置,根据实际情况发出摘钩信号;对漏斗料位进行巡视,并向操作台反馈信息,防止漏斗振空;监视进端靠车板的伸出、收回情况;注意转子的运转声音是否正常;注意重车车皮状况;若发现设备异常要及时停机;若有异响要急停,并查找原因,努力排除。

2.9.8.1.3监视重车调车机运行情况,监视车臂起落是否正常,若有异常应采取措施停机检查。

2.9.8.1.4翻车机回到水平位置时,注意观察压车器回收情况;翻车机翻转时,注意压车器的压车情况;注意车皮状况;当设备有异常时,应及时停机检查排除。

2.9.8.1.5密切注意各设备运转情况,及时检查各电气机械设备,发现不明原因时,未经允许严禁复位。

2.9.8.2各岗到位后,按中控指令作业。

2.9.8.3作业中如有怪味、异音、脱轨等异常情况时,要采取及时果断的措施停机,并做好记录。急停按钮尽量少用,适当掌握。

2.9.9、作业完毕

2.9.9.1将空车推出翻车机。

2.9.9.2把重车调车机停在回退到位位置。

2.9.9.3与中控室联系停机,切断电源。

2.9.9.4各岗对设备进行运行后检查,做好记录。

2.9.9.5清除作业现场散落的物料。

2.9.10、其它

2.9.10.1翻车机作业时,干式除尘设备应同时运转,并实施洒水作业。

2.9.10.2作业中重车调车机臂下严禁站人,翻车机翻转部位严禁有人。

2.9.10.3作业中,禁止人员从重车调车机与止挡块之间以及重车调车机摘钩区域穿越或逗留。

2.9.10.4作业中,禁止人员在翻车机前方空车皮推出时穿越或逗留。

2.9.10.5加强防火管理,消防设备应齐全完好。

2.9.10.6穿越铁路时必须走人行道口,严禁穿越铁路。

二、 本项目概况

1. 协议有效期

合同工期为1年,具体起止日期见合同。

2. 本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指甲方翻车机相关区域生产及设备的维护工作(含电气、仪表、自动化、机械、液压、给排水等)。

3. 本项目工作内容

3.1生产、设备日常点点检、消缺、紧固、清扫、抢修、设备系统检修。

3.2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如定期补加油、换油、电机绝缘检测等)。

3.3焊接、起重、化学防腐(含喷涂)等综合工种工作。一次性10平方米以内的零星油漆、防腐工作由乙方负责,单处面积超过10平方米的油漆、防腐由甲方负责。

3.4区域内设备的日常操作,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其它配合性工作(与维保区域有关)。

3.5协助甲方处理应急事件,如组织人员并提供工器具(如潜水泵、配电盘)抗洪及抗台风。

3.6甲方决定单独委托给电力试验或铁路定期检测单位的项目除外,乙方有配合义务。

3.7如属设备本身质量问题或安装质量问题,产生的较大缺陷和造成的事故,乙方仍应负责进行缺陷或故障的处理,即在维修工作范围内。而由制造或安装单位承担的相应责任,由甲方根据有关合同处理。

3.8特种电机日常维护,属乙方维护范围,由甲方确认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属乙方免责项目,乙方需进行相关的配合性工作。

3.9乙方应建立生产运行记录、设备管理台账(按甲方要求执行)。

3.9.1包括备件更换的台账,更换的备件应注明更换的时间和简单的原因说明,并保留旧的备件,以便回收。

3.9.2事故分析台账,对一些设备损坏或较大故障的原因进行分析,分析结果必须通知甲方有关人员。

3.9.3设备定期维护台账,将定期维护的工作内容记录,记录包括工作项目、时间、实施人员。

三、 本项目范围

检修项目范围、界限及相关说明:范围、界限不清时以甲方认定为准

1.设备范围

1.1、机械设备:

1#、2#翻车机区域系统设备及相应受料槽及篦子,C1除尘系统设备,四条带衬式给料机及液压闸门、Q101、Q102、A301、A302、A303、Q201、Q202、A401、A402、A403等皮带机系统设备(含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A303、A403皮带机下方漏子及篦子维护)。翻车机工业水系统B6转运站给水阀门及以后设备均属本维护项目范围。空车线厂房内铁路线。区域采暖、压气系统。区域内天车,电葫芦吊及污水泵等设备。即区域内系统设备维护保养。

1.2电气设备:

翻车机配电室承保范围设备电气一次、二次设备、仪表设备、软件程序、操作系统(含上位机程序、PLC程序等)均由乙方负责,从翻车机变压器起(含配电室内的所有与翻车机有关的设备)以后所有的翻车机相关设备,相应机械区域电气、照明、监控、仪表、通讯设备,均在本项目维护范围内,包括电气的定期吹灰卫生清扫等工作。即区域内系统设备维护保养。

2 维修工作内容

2.1负责所承包设备、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查实验工作。

2.2负责所承包设备、系统的缺陷消除、定期维护、更换及抢修。

2.3负责所承包设备范围设备的全部加换油及滤油工作,建立给油脂台帐。

2.4负责所承包区域内设备的综合治理整顿。

2.5负责承包范围内所辖设备无渗漏工作。

2.6负责承包设备范围内的点检定修工作,分别建立点检台帐和检修台帐。

2.7次月第一周工作日上报上月翻车机系统材料计划及检修计划。

2.8负责所承包范围内设备的全部支吊架、标牌、设备铭牌的维修工作。

2.9负责所承包范围内所需的起重和电气焊工作。

2.10按甲方要求,做好废旧物资(含废油)的回收管理工作。

2.11做好承包设备停用期间的保养、防护工作。

2.12负责对专用工具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2.13参加甲方各项安全检查活动,并负责对承包范围内的问题进行处理。

2.14协助提供所承包范围内设备登记检修、临检计划项目和各种技术方案以及材料、备品计划。

2.15负责承包范围内临时电源接线。

2.16乙方由于人员、技术或管理等原因而无法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终止合同的决定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17乙方应遵守国家、冶金行业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规程及规章制度,生产上服从甲方管理。

2.18乙方在甲方生产调度管理下,提供技术人员,独立完成翻车机系统运行中的日常维护和设备检修工作。

3.设备检修管理程序

3.1乙方每天应按时派人参加甲方生产调度会议,及时落实和完成会上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2乙方负责对承包范围内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和点检工作,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可靠性,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3.3乙方根据合同承包范围,将设备维修、保养、点检落实到人,并将该分工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报给甲方。

3.4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检修计划要求完成承包范围内设备的检修和整治工作。

3.5 乙方将组织机构和人员名单及电话号码报甲方备案。

3.6人员要求:乙方对于人员调整情况应及时反馈给甲方;值班人员应具有处理现场问题的能力,并且服从甲方生产值班人员的调度和指挥。乙方应确保队伍的稳定,尤其是确保骨干技术人员的稳定,以保障检修质量和运行安全。甲方有权了解乙方检修人员的报酬、福利、保险、劳保等情况,甲方要求乙方一切按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执行,确保人员的正当、合法权益。否则有权单方中止与乙方合同。

4.安全文明生产管理

4.1乙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设备维修工程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强化维修及运行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生产秩序以保证现场人员和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4.2 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甲方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4.3 由于乙方人员违反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设施损坏事故,责任完全由乙方独立承担。乙方隐瞒设备情况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4.4 乙方的各级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安全,必须建立严密的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并按甲方安全管理方式运作或不低于甲方安全管理水平。

4.5 乙方要掌握甲方检修安全文件(检修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等)的工作流程,熟悉并掌握甲方有关对工作负责人的考试上岗执行程序。安全文件的工作负责人资格须经甲方安全环保部门考试确认。

4.6 乙方在本合同开始履行前,应按甲方要求组织其人员认真听取甲方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定出维修工作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

4.7 乙方在现场维修工作过程中,应遵守并接受甲方安全各项考核制度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

4.8由于乙方工作不到位或因乙方其他原因引发的事故,责任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检修维护人员管理补充协议

1、乙方提供的检修人员至少有中技(或相当于)及以上文化程度(有毕业证书)且具有相应的有效证件,年龄25岁以上55岁以下,应具备一定的现场实践经验,符合甲方的基本要求。有相当经验和能力的检修维护技师、高级工条件可适当放宽。

2、检修维护人员应具有至少2年及以上现场维护工作经历,能够独立完成现场抢修消缺的工作。经培训能够熟悉和掌握甲方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并经面试合格,且身体健康无影响现场工作的疾病。

五、考核与奖励

5.1 违约金支付办法:

5.1.1影响生产设备支付违约金的情形:

根据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设备事故管理制度》中对设备影响生产发生的事故分级之规定,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违约金支付:

5.1.1.1发生一级设备事故,由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20万元;或终止包保合同。

5.1.1.2发生二级设备事故,由乙方支付违约金2万-5万元。

5.1.1.3发生三级设备事故,由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2万元。

5.1.1.4发生四级设备事故,由乙方支付违约金2000-5000元。

5.1.1.5发生零星设备事故,由乙方支付违约金500-2000元。

5.1.1.6非主体设备事故,造成威胁到了主线生产按照每分钟10元由乙方支付违约金。

5.1.1.7因同一原因导致重复发生的事故,加倍支付违约金;定修48小时内发生设备事故的,加倍支付违约金。

5.1.2其他支付违约金情形:

5.1.2.1检修要严格执行甲方操作牌制度,违者每次每项由乙方支付违约金100元。

5.1.2.2检修项目每漏一项,由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5.1.2.3承包范围内检修项目因故由他方实施的,将扣除该项目检修费用给实施方,并由乙方支付违约金该项目检修费用的30%。

5.1.2.4设备巡检出现漏检的或未发现设备隐患,造成设备故障或影响设备使用寿命的,事故时根据所造成的后果对乙方进行相应考核,影响设备使用寿命的根据设备的剩余价值进行双倍考核。。

5.1.2.5甲方生产线上的设备的计划检修过程中在没有额外增加检修量的情况下的检修时间延长,按厂内运输处相关规定由乙方支付违约金。

5.1.2.6发生安全违章或违反标准化作业,执行甲方安环处考核规定。

5.1.2.7备件的申报、催要、保管、使用不符合甲方管理规定,每次由乙方支付违约金200-500元;影响生产每次由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10000元。

5.1.2.8乙方维护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后方可离开,做好交接班记录和班前会记录,违者每次由乙方支付违约金100元;不准以各种理由在当班时间把维护项目推给下班,如出现推诿,视情节由乙方支付违约金500-1000元;因信息传达错误或未及时传达造成后果的视情况由乙方支付违约金200—500元。

5.1.2.9由乙方人员负责组装的备件出现质量问题,造成返工每项由乙方支付违约金200元,耽误生产造成损失的,按厂内运输处相关规定支付违约金。

5.1.2.10在一个定修周期内,主体设备因检修质量原因造成设备功能或精度丧失:未造成停机的,每项由乙方支付违约金500-3000元;

5.1.2.11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甲方人员安排的合理性工作的,每次每项由乙方支付违约金200-3000元,影响生产执行厂内运输处相关规定支付违约金。

5.1.2.12乙方有修旧利费的责任及义务,对下线的设备备件、材料,能修复利用的应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报请甲方确认,不得擅自处理,否则由乙方支付违约金200元/件。

5.1.2.13乙方管理人员通讯必须保持畅通,联系不到的每次由乙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5.1.2.14乙方人员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有不参加的每次由乙方支付违约金100元。

5.1.2.15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凡影响本公司形象、效益、效能的行为按公司管理制度予以评价并进行考核。

5.1.2.16乙方所有作业行为必须符合按照本公司的一体化管理要求;甲方对乙方的与生产作业相关的管理行为实施检查和评价,发现不合格项,每项考核500-2000元。

5.1.2.17乙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公司安全、防火和环保相关管理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火灾和环保事故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1.2.18由乙方原因造成生产、设备、质量和环保事故的,按照本公司《事故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的同时,乙方向甲方赔偿事故的直接损失,如事故造成路局车辆受损,则车辆修复及赔偿由乙方自行与路局协商解决,否则将按路局对营钢罚款的2倍对乙方进行处罚。

5.1.2.19设备抢修时乙方必须派充足的技术人员尽快处理,造成检修延时的考核10元/分钟影响生产的考核10元/分钟,,岗位人员迟到、旷工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5.1.2.20乙方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交接班日志》、《点检卡》、《设备润滑》、《班组安全》等记录;否则,每人次考核乙方100-500元;

5.1.2.21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卸车超时按照事故管理进行考核;乙方按照要求完成生产作业相关记录和工作总结;否则,每次考核乙方500-2000元。

5.1.2.22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故障,按设备的损失费用进行考核,造成生产影响的按照10元/分钟考核。

5.1.2.23乙方人员的出勤率必须满足生产的需求,因乙方出勤或其它原因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按公司的损失费用进行考核。

5.1.2.24甲方发现乙方点检人员漏检一项考核乙方200-500元;未检一次考核乙方500-2000元。生产过程不受控考核每次考核200-500元。

5.1.2.25设备标识牌安装和管道标识制做、安装,未按要求安装每处考核200元,如被公司部门检查考核,按公司考核为准。

5.1.2.26对作业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达到甲方设备管理规定要求,未达到要求整改每处考核200元,如被公司部门检查考核,按公司考核为准。

5.1.2.27维修工作办理相关手续不全每项考核500元。

5.1.2.28检修工作结束后,检修下来的废旧备件在24小时内进行清理,未按时清理每次考核200—1000元。

5.1.2.29清理时间与翻车机翻车时间同步,车厢清理不彻底,每节考核200元,乙方人员负责将车厢们捆扎牢固,捆扎不牢固每节考核100元。

5.1.2.30 乙方各休息室、彩板、围栏及厂棚四周窗子的卫生未按要求清理每处考核200元。

5.1.2.31乙方对于甲方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不服从管理的每次考核200—1000元,影响生产的在考核的基础上,每分钟考核10元。

5.1.2.32 由于乙方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将车辆卸完,则沈阳铁路局对车辆延时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罚款计算方式按照沈阳铁路局相关规定执行。

5.1.3人员支付违约金的情形:

5.1.3.1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调换或抽调技术骨干,每人每次由乙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

5.1.3.2人员离岗或淘汰后,补充人员不能满足3天内到岗,每人每日由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5.1.3.3未按技术协议配备技术骨干人员的,每月由乙方支付违约金15000元/人。

5.1.3.4遇到检修及事故需要处理时,乙方人员应保证在5分钟内(夜间突发事故需要检修人员到场的应保证在30分钟内)携带常用工具到达现场。迟到一分钟或未携带常用工具的由乙方支付违约金每人次20元。

5.1.3.5乙方管理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如关机或不接电话每次由乙方支付违约金200元。如因此而影响到正常生产将加倍支付违约金。

5.1.3.6乙方人员参加甲方规定的培训及相关考试的,事后要对参加人员进行考核。每迟到1人次由乙方支付违约金20元,缺席1人次由乙方支付违约金50元,考试测评不合格者1人次由乙方支付违约金50元。

5.1.3.7乙方未按照《公司能源介质使用管理规定》造成能源介质浪费的,每次考核200~1000元。

5.2 其他:

其它未列违约金管理细则的内容以甲方公司及厂处相关管理考核办法为准,实施约定的违约金及其它考核的,并不免除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任何其他义务。

5.3 奖励:

5.3.1乙方人员发现、提出甲方生产、设备隐患的。经整改、采纳意见收到良好效果或挽回巨大经济损失的,向乙方人员奖励200-5000元。

5.3.2乙方进行的设备创新改造、经甲方认定确能降低设备故障率,每项奖励乙方1000—10000元。

5.4 本协议所称“考核”,是指乙方构成违约时应依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情形,甲方有权将对应款项从合同款中直接扣除以抵销乙方应付的违约金。

六、附则

6.1如设备短期停用,由合同签订单位提前3个工作日向乙方书面告知,自停用之日起维保费用不予支付。

6.2凡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6.3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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