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 目 名 称 :营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老边区公路巡逻大队监控中心营房工程
受营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经营口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对营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老边区公路巡逻大队监控中心营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内容:
(1)工程内容:营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老边区公路巡逻大队监控中心营房工程(4067.11平方米)
(2)工程建筑地点: 老边区城东街道办事处
2.合格的投标人: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注册资金≥800万元;
(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4)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9月28日至2008年10月17日(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
4.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证书及相应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现场踏勘时间:2008年10月1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2008年10月20日9:00(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营口市渤海大街西15号)一楼会议室
单位名称: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营口市渤海大街西15号)
咨询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郝先生 马先生
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综合科): 田女士 闫先生
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