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检查院侦察指挥用房空调主机及终端设备采购

贵州省人民检查院侦察指挥用房空调主机及终端设备采购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黔建字2008第128号

1、 贵州省省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建中心的贵州省人民检查院侦察指挥用房空调主机及终端设备采购项目,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工程项目建设地点:贵阳市金阳新区。
2.2工程项目规划设计: 。
2.3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国家补助和自筹,已落实。
2.4计划工期: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标准。
3、招标内容:用于本项目招标的图纸、文件资料所含的全部内容,空调机组为溴化锂机组,建筑面积7893平方米
4、凡对本招标项目感兴趣并具备生产能力的国内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均可参加对本招标项目的投标。5、对投标人规定的条件:
5.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
5.2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5.3注册资本金要求: 万元。
5.4是否允许联合体报名:不允许。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7、投标报名:
7.1投标报名时间为2008-10-10至2008-10-10 9:00至 17:00:00时。

7.2投标人可在投标报名时间内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向招投标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贵州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贵州建设大厦西5楼)。

网上报名网址:贵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gzztb.com)
7.3现场报名应提交资料:
生产厂家报名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经销商报名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同时提供产品代理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8、资格预审申请书按规定编写和密封后,于 2008-10-15 15:00:00时以前送达贵州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接收。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招标人将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至时间后10日内,向合格的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1、有关本工程项目招投标需咨询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贵州省省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鲁长亮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代祥健 朱虹

联系电话: ****-*******

公告发布日期:2008- 9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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