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洁净型煤供货商招标公告
民用洁净型煤供货商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经科信局采购民用洁净型煤供货商资质入围 |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7〕1173号 | |||||||||
采购目录: | 服务类\采矿业和制造业服务\采矿业服务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本项目生产经营资格;工商行政部门颁发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 具有完备的规划和环保手续; 4. 年加工民用洁净型煤设计生产能力应达到5万吨以上; 5. 生产场地原则上应在我市煤炭市场规划范围内的石拐区工业园区、土右旗大城西煤炭物流园区建设民用煤洁净型煤生产线。其它山北地区(固阳、达茂、白云)在符合本地区规划、环保政策前提下也可建设民用煤洁净型煤生产线。 6. 须提供近两年未出现生产安全事故的证明函,投标供应商到包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监管科办理。 7. 需提供包头市经信委民用洁净型煤2016年资质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 8. 经检察机关查询并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函,包头本地供应商到公司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外地供应商到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办理。 9. 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7年09月07日 11:00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7年09月14日 17:00 |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劳动路11号市民大厅C座2楼208室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0.00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09月18日 09:3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18日 09:30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 |||||||||
采购人地址: | 青山区建设路189号 | |||||||||
采购人联系人: | 锡林托娅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采购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89号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
项目负责人: | 刘婷煜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采购文件: | ********.150*****59748.doc" target="_blank">招标公告.doc | |||||||||
项目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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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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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包头市青山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包头市青山区采购中心 2017年09月07日 |
标签: 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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