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用房等综合楼消防工程系统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用房等综合楼消防工程系统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用房等综合楼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盐发改投[2007]11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消防工程施工的投标申请报名及资格预审。
2、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l)工程地点:盐城市行政中心大楼西南侧 。
(2)工程规模:地下一层,地上十六层,建筑面积共约33000m2。
(3)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08年 11 月。
(4)质量标准:合格;质量目标:确保“扬子杯”。
4、本项目消防工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审判法庭用房等综合楼消防工程的施工,包括: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消防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l)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等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注册建造师[投标报名时应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且该项目经理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经理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3)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具体业绩要求如下: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均具有2003年1月1日(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后承建过的地上层数在12层及以上同时单体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及以上的或地上层数在12层及以上同时单项合同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办公楼、酒店、宾馆等(不含住宅类房屋)房屋的消防工程且质量获合格及以上等级的施工业绩。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报名时须提供拟报名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人员【含项目经理至少3人】2007年度以来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5)投标申请人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
(6)本次招标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投标报名。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6、资格预审合格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质)手续原件放入一号标书封袋内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未递交者,其标书作无效标书处理。
7、如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则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招标人可采用“全数法”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也可以通过“抽签法”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8、 本项目施工招标的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的申请人于2008年 9月 25日15:30至2008年10月 8 日16:00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投标报名资料袋无须密封,但封袋上应标注“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用房等综合楼消防工程”字样)中,投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盐城市鹿鸣东路6#)的“3#投标报名箱(机电设备)”中。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1)、(2)、(3)、(4)、(5)、(6)、(7)项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网上下载);(2)符合本公告资质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投标申请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6)投标申请人递交的拟报名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含项目经理至少3人】2007年以来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7)证明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业绩的施工合同原件、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原件(如为项目经理业绩,则投标项目经理姓名须在施工合同原件或经原合同备案机关出具的证明中要有明确体现,楼层指标和面积指标或楼层指标和造价指标也须在施工合同原件或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原件中明确体现;如为分包合同,则分包合同中必须有建设单位见证,同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8)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2)、(3)项原件可到盐城市机电设备交易中心(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机电设备窗口,电话:****-********)备案,备案件视同原件。在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的同时,还须提供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10、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进行考察、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1、招标人资格预审结束后将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投标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和《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12、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经贸委机电设备招标办)、********(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联系人:王迎付 联系人:王玉、王伟
联系电话:150*****008 联系电话:****-********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38号 地址:盐城市南城河路3号锦绣苑5#东四楼
网址:http://www.jsrhzh.com/
盐城市消防工程投标授权委托书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贵院审判法庭用房等综合楼消防工程招标公告,我单位拟参加该招标工程的投标报名,现授权 同志(该同志在我单位担任 ,身份证号码为: )办理投标报名的有关事宜,特此申请。
申请的内容如下: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用房等综合楼消防工程的施工。
我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无误,如有差错,贵院有权取消我单位的投标报名资格。
申 请 单 位(公章):
法 定 代 表 人(签章):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2 0 0 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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