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晃桥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Ⅰ标段(断梁子引水渠标段)施工招标
米易县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晃桥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Ⅰ标段(断梁子引水渠标段)施工招标
米易县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晃桥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Ⅰ标段(断梁子引水渠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米易县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晃桥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已由米易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米发改[2008]1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米易县晃桥水库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县财政资金及部门配套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米易县晃桥水库管理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天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通过比选竞争(四川日报网上项目编号为:********36)确定的。
2.1建设规模:新建断梁子引水渠工程,暗渠长159.9米,隧洞长1496.8米,明渠长2712.8米。
2.2建设地点:撒莲镇。
2.3招标范围:新建断梁子引水渠工程及其附属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2.4项目总投资: 913.6 万元。
2.5资金来源:省、市、县财政资金及部门配套和业主自筹。
2.6建设工期: 160 日历天。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以来至少具有3个合同价为200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项目(其中至少有一个隧洞项目)业绩,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10月6日至2008年10 月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攀枝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收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10月30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攀枝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招标人:米易县晃桥水库管理所
地 址:米易县攀莲镇新民巷54号
邮 编: 617200
联系人: 毛国祥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公司:四川天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攀枝花市临江路湖光大厦6楼612
邮 编: 617000
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注:(1)除身份证外其他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加盖的投标单位章应是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并应是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2)投标人提供的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超过了有效期,但投标人在有效期届满前按规定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了申请,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因此,超过了有效期,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证件,应附行政机关受理延续申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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